标题: 淄博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2-522310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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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119日)

 

淄博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统计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89月全面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市“三调”全面采用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通过逐一进行实地调查、外业举证、属性标注等工作,全市共划分为79.1万个地类图斑,外业举证照片280.12万张,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58737.23公顷(238.11万亩)。中,水田359.66公顷(0.54万亩),占0.23%;水浇地115305.49公顷(172.96万亩),占72.64%;旱地43072.08公顷(64.61万亩),占27.13%。高青县、临淄区、桓台县、沂源县四区县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的78.0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2137.26公顷(183.21万亩),占76.9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693.01公顷(19.04万亩),占8.0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410.53公顷(27.62万亩),占11.6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034.05公顷(7.55万亩),占3.1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62.38公顷(0.69万亩),占0.29%

(二)园地79298.41顷(118.95万亩其中,果园73671.02公顷(110.51万亩),占92.90%;茶园16.19公顷(0.02万亩),占0.02%;其他园地5611.20公顷(8.42万亩),占7.08%。园地主要分布在沂源县,占全市园地的73.06%

(三)林地170651.75公顷(255.9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0970.74公顷(136.46万亩),占53.308 %;竹林地5.87公顷(0.01万亩),占0.003 %;灌木林地9205.08公顷(13.81万亩),占5.394%;其他林地70470.06公顷(105.70万亩),占41.295%。林地主要分布在沂源县、博山区、淄川区,占全市林地的77.71%

四)草地17417.09公顷(26.13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沂源县、淄川区,占全市草地的81.93%

(五)湿地956.26公顷(1.43万亩)。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桓台县,占全市湿地的85.1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4541.43公顷(171.8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9125.24公顷(28.69万亩),占16.70 %;建制镇用地24580.93公顷(36.87万亩),占21.46 %;村庄用地63634.87公顷(95.45万亩),占55.55%;采矿用地5472.09公顷(8.21万亩),占4.7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28.30公顷(2.59万亩),占1.51%

(七)交通运输用地17201.96公顷(25.80万亩)。中,铁路用地1609.31公顷(2.41万亩),占9.36%;公路用地10410.14公顷(15.62万亩),占60.52%;农村道路5144.02公顷(7.72万亩),占29.90%;机场用地2.04公顷(0.0031万亩),占0.01%;管道运输用地36.45公顷(0.05万亩),占0.2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034.21公顷(34.5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132.12公顷(10.70万亩),占30.96 %;水库水面4017.53公顷(6.03万亩),占17.44%;坑塘水面3333.49公顷(5.00万亩),占14.47 %;沟渠5962.78公顷(8.94万亩),占25.89 %;水工建筑用地2588.29公顷(3.88万亩),占11.24%。高青县、沂源县、桓台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3.3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自然资源管理利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国土资源高质量利用。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不断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充分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