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1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定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gtj.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或到本机关(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36号)查阅或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综合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计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公开形式

1.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2.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网站

(http://gtj.zibo.gov.cn/gongkai/)。

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博账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号:zbszrzyhghj)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现场查阅:可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人民西路36号) 413室现场查阅,开放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533-2771625。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申请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6号4楼412室。联系电话:0533-2771625。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gtj.zibo.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必要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邮箱、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及申请受理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6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771625  传真:0533-2771637   

电子信箱:zbgtjbgs@zb.shandong.cn   

四、救济与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0533-230609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1:淄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docx
       附件2: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流程图.pdf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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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70770;电子邮箱:zbgtxxb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和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约2332条,其中工作动态148条、行业新闻124条,涉及规划、地政、矿政、测政公示公告类1430条,通知公告42条,政策文件解读40条,财政信息28条,其他520条。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8件,均已按期办结。另通过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新媒体(微博: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信息数496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信息数1366条。

(二)依法依规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同步畅通受理渠道,进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方便公众申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确保按时办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1件,答复率达100%。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定期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关于空白栏目、错链、错字等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公开前信息审查机制,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依法依规及时主动更新政务信息。

(四)打造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始终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体,利用政务新媒体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外延。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各个栏目,按照网站公开的考核周期要求公开信息,确保栏目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网上履职尽责能力。2023年,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366条,阅读总量达47.4万次,提供服务查询3519余次,微博发布信息数496条。

(五)完善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适时调整,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报送,确保机构健全、工作衔接、推动有力。认真做好各级检查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检查反馈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对照测评指标严格落实整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6

6

0

1

8

0

1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7

4

0

1

5

0

1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2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2

6

0

1

5

0

1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3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4

0

0

4

1

0

0

0

1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不足:一是本级政策解读和部门文件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对于文件和政策的制定背景、研判和起草过程与创新举措等环节分析解读不够充分,文字解读多,图片、视频动漫等解读少,信息解读吸引力不够部分栏目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的水平不一,队伍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规范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简明问答、图解、视频、动漫更加形象直观的解读方式,对政策文件开展多维度解读保证政策解读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专业化能力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更新《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形成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督促责任科室(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标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压实责任,及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逐项整改销号,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为重点,做好征地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市场信息、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信息公开职责,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合理提供公开信息,保证申请人的知情权。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工作闭环,注重答复质量,强化科室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办件4件,分办件3件,协(会)办件11件,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办结率、面复率和办理满意率均为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创新解读形式。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谁起草,谁解读”,由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对政策性文件全面解读,做到“解读起草阶段随文件同步起草,审查阶段同文件同步审查、印发阶段解读随文件同步出台、公示阶段随文件同步公开”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技能水平,学习制作图片解读、动漫解读及H5解读,提高解读可视化同时确保解读质量。

二是开通便民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增设“以图查房”系统入口,系统包含地图浏览定位、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宗地图和房屋分户图查询下载等功能,即任何人可通过地图定位或房屋坐落查询不动产的自然属性和限制信息,提供“24小时不打烊”网上查询服务。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9日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电子书    |     H5     |    语音播报    |    图解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77382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20号),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拓宽主动公开渠道

2022年,我局通过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2021条,其中工作动态314条,涉及规划、地政、矿政、测政的公示公告类950条,通知公告94条,政策文件解读44条,财政信息24条,其他555条;另通过我局政务新媒体(微博: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信息数496条,通过我局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信息数1128条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互动栏目办理投诉咨询信件32件2022年,我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41件,均全部办结,答复除1件不予以公开外,其他均按要求在网上公开。

(二)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

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转办、审核、答复和归档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办公室与区县局、市局科室的协调配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了分工细化,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量。2022年,我局共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5件,同期增长26.17%,涉及的主要内容为土地征收、规划许可信息,均在法定时限内及时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加大网站信息发布监管力度,先后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级审核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通知》,进一步严格对外宣发审批程序,做到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同步审查,同时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转载内容来源“白名单”,加强新媒体转载内容审核。二是全面推进政府文件常态化、标准化公开。全面梳理我局政府文件,按照政府文件集中公开发布格式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对已发布的文件逐一进行格式规范,推动政府文件发布数据资源的标准化、历史文件的电子化、文件目录建设的规范化。

(四)公开平台更加多元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站平台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及时更新政策文件、用地信息、规划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栏目内容,新增设天地图等业务专栏,加大面向重点受众的信息传播力度,积极开发建设“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丰富公开形式、扩大公开力度,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事项落地见效。

(五)监督保障更加健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由29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5人主要负责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根据人员工作变动,调整、明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职责,加强指导督促办理,提高政务公开管理水平。二是完善修订相关制度。修订《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督办机制,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杜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拒收、不予答复等情况。三是开展自查评估。认真开展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从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信息发布不及时等各类问题,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本年度共通过集中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4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7.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6

5

0

0

14

0

1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0

3

0

0

10

0

9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1

0

0

4

0

2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1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6

5

0

0

14

0

1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1

0

3

1

0

0

1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水平有待提升。近三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数量分别为:2020年91件、2021年107件,2022年135件,出现逐年上升趋势。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依然较多。

二是主动公开能力和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水平有待加强。目前政府文件的政策解读形式过于单一,以文字和图片说明为主,需要增加漫画、音视频等多种当下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加政策解读的传播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邀请专职律师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法制审核及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避免发生程序性错误,努力取得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减少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在线访谈、政策解读、民意调查、新闻发布会”等重要栏目开展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的问题,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受众面,用公众更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本地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本级政府机构设置、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和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进行了规范公开。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用实政务公开平台,不断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安全防护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加强日常监测及信息发布前的检测,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

三是畅通公开渠道,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闭环管理,及时调整答复文书模板,严把答复审核关,有效保证了申请事项的受理、批办、承办、审查、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1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4件。采取集中进行面对面答复,建议提案办结率、面复率和办理满意率均为100%,已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市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及建议提案答复件,今年已办结的建议提案答复件公开率为98%(1件不予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发布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调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3日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现予发布。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做好总体部署。制定下发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指导意见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度,我局网站更新各类政务信息2200余条,其中工作动态580条,涉及规划、地政、矿政、测政的公示公告类1061条,通知公告120余条,财政信息36条。主动公开文件43件,发布政策文件解读4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分别解读发布了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耕地保护、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等。

 

 

2.依申请公开方面

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闭环管理,严守答复期限。印发《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及《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答复内容,及时调整答复文书模板,严把答复审核关,有效保证了申请事项的受理、批办、承办、审查、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全面降低复议、诉讼纠错率。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07件,已全部按时限答复,实现办理零逾期、零漏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从源头明确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督查督办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搭建多元公开平台。形成了以政府网站为主,微信、微博为辅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全年微信公众号推送205期、1073条,微博476条。二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维护、更新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技术值守管理,配合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确保平台未发现问题。三是强化网站建设系统网站集群采用主站+子站的模式构建,主站和子站在形式上各自独立,在逻辑上相互联系,形成了主站实时监督子站、子站及时反馈主站的协调联络机制。

5.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科室承办、信息中心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形成29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5人主要负责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的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督查等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3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1.63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3

2

0

0

8

0

1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9

0

0

0

5

0

7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2

0

0

3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7

2

0

0

8

0

1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1

0

0

7

0

0

0

0

0

3

1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目前政策解读以文字说明为主,需要增加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当下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加政策解读的传播力。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分类有待进一步细化,局网站栏目设置还需要完善,存在部分内容交叉重复公开现象。三是政府开放、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的力度不够,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公众关切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改进措施:一加强政策解读,在政策制定阶段即要求解读形式多样化特别是涉及民生和重大领域的政策要纳入解读范畴。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二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目录事项,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三是严格按照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及时公开重大决策目录和草案、会议等预公开内容,并积极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相关会议,调整完善微信公众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菜单栏目建设,提高互动性和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做好基本信息公开。及时调整机构职能和人事任免信息公开,按时主动做好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自然资源市场交易信息公开推进征地规划林业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公开优化市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城乡规划部门批准和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主要信息三是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微信平台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平台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积极开发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切实抓好政务新媒体建、管、用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塑造政府形象、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新技术、新应用保障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3.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共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7件,采取集中进行面对面答复,建议提案办结率、面复率和办理满意率均为100%,办理结果均在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中公示。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始,至2021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70332)。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28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淄博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政府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67号)全面完成国家、省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补短板,强基础,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和相关负责人等信息。紧密围绕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土地征收、城乡规划、林业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工作部署,及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信息,及时高效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2020年,我局通过微博原创、转发信息448条。通过网站发布信息2087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753条。共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0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4件。2020年承办的40件建议提案采取集中进行面对面答复,建议提案办结率、面复率和办理满意率均为100%,办理结果均在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中公示。完善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重要决策部署、政策文件等内容,每年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网站工作报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地质灾害防治、保护耕地、森林防火知识普及推进信息公开,运用广电媒体、电视新闻、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做好多维度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件,已办理8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的信息公开数量为88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数量为3件。上述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及补偿文件、用地规划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方面,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继续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2020年,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核的市政府公文376件,主动公开41件,发布政策解读5条。加强组织和指导,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2020年中,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到12月初,已完成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本单位网站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统计法治等栏目的审核发布,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技术值守管理,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根据工作要求,于12月底完成政府网站改造升级,在本单位网站完成信息公开栏目数据迁移更新,做好网站后台数据与市政府信息资源库的绑定推送,强化数据、服务、应用融通。推进“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微博平台建设,突出权威发布,优化统计服务,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

(五)监督保障方面

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行政处罚公开等内容的审核更新,做好各相关栏目信息公开发布频率自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分类对照,做到按时、规范公开。落实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对接和任务落实,逐条对照正文公开工作要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及时修订《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2

34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2

+2

14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

0

365

行政强制

5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3

14813.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

2

0

0

1

0

9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9

1

0

0

1

0

5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1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4

2

0

0

1

0

8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供给与市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相匹配。二是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率较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加大对社会各界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自然资源工作热点和亮点、创新与重大决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照城乡规划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局职能,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目录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答复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指引申请人合理并按照程序申请信息公开,引导申请人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交流,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培训计划,对我局内部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培训,提升整体办理信息公开的素质能力,增强工作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土地供应、征地、矿产类信息公开情况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已在淄博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tj.zibo.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70332;传真:0533-317100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等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畅通渠道、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努力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及时公开土地征收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要信息。二是公开准确完整。建立健全信息审查机制,落实责任,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的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一)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及主动公开信息方面。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群众咨询投诉的网上收集答复,以及门户网站管理维护等工作。20193月将原国土、规划、林业三个独立网站整合为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栏目进行了调整,新网站构建了集政务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公众投诉建议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公众服务平台。严格落实政务信息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权威发布的长效机制,截止到2019年12月底网站更新各类政务信息共计1902条,其中国土动态200余条,规范性文件6条,涉及规划、地政、矿政、测政、林业的公示公告1200余条,通过梳理,将流程再造后的办事指南160余条及时公布。根据需求在“综合政务信息”专栏中公示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公开、案例分析等大量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信息,切实发挥专题栏目的作用。网站所有信息同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全面提升了行政透明度,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满意度。对于网上的依申请和咨询、投诉信件,设立了严格的网络信访回复机制,限定时限,定期跟踪,落实责任。我局的办理流程是信息中心负责受理后,交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协调督促相关区县和科室及时答复,答复经领导签字后再由信息中心进行网上回复。截至目前为止,受理网络依申请和投诉咨询信件共计93件,所有信件均已按时限要求给予了答复,回复率达到100%。同时,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通过《中国自然资源报》《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共在各媒体杂志发表文章90余篇;在腾讯、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500余条,通过政务微信推送150期、630条,让群众及时掌握自然资源工作动态,更加准确的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一是依法依规受理公开申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结合流程再造工作,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各个环节的办理要求和时限,及时高效为申请人办理合理申请,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二是积极做好告知工作。出具格式统一的告知函,按照申请人选择的告知渠道,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经查阅本机关未制发或未存留该信息的,及时告知;对该信息不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及时告知申请人相关部门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三是强化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督促、审核、告知等工作,确保依申请信息及时、准确答复,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局对各单位年底考核,极大地提高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19年度,市自然资源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29件,其中,当面申请15件,网络申请11件,信函申请103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结,按时办结124件,延期办结5件。在办结的依申请件中,已主动公开、同意公开及部分公开信息101件,不属于我局公开政府信息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0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件,实现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方面。2019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争议案件共办理1件,为行政诉讼案件,该案件已经审结,被复议机关确认信息公开行为违法并责令重新做出答复的1件,被法院指定期限公开的诉讼案件1件。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19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3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25件。主要涉及经济科技类、城建交通类、城乡规划类、社会法制类、生态保护类等5个方面的内容。经逐一走访建议提案人,面对面交换意见,深入了解代表、委员想法充分沟通交流意见,共商解决办法,分别拟定了办理答复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已于9月27日前全部答复完毕。37件建议提案的面复和办理满意率均为100%

(六)开展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方面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耕地开垦费征缴标准的通知》6个规范性文件都按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解读,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公布,并在门户网站上给予公示公开。二是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在局系统内建立了来自各单位、各层面的54人的信息员网评员队伍,及时发布、解读政策信息,回应网络舆论热点,2019年共收到网站投诉咨询93件,全部按时回复。三是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举办“市民开放日”,邀请市民代表走进自然资源局,近距离了解自然资源工作,面对面倾听市民意见。今年共收到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12345》转办件986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完成2“问政山东”、2“淄博问政”和1期“淄博政风行风热线”组织上线和问题督办工作,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赢得了群众好评。

(七)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方面。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流程再造,形成了157项流程再造初步方案。将原市级7项涉地审批权和城乡规划许可权下放区政府实施,通过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有效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二是强力支持企业发展。研究制定了《支持企业发展9条措施指导意见》,减轻企业用地负担、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三是不断深化不动产便民服务。高标准完成了不动产“互联网+”预约登记试点,在巩固不动产登记“5日办结”的基础上,探索“3日办结”新模式,将网上预约登记模式列入全市创新改革经验,比全省提前8个月上线,可实现1日发证;在全省率先推出不动产登记银行便民服务点,极大方便了群众。

(八)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包含全部局党组成员、中层干部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计划对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推进机构职能转变、加速化学反应的同时全面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对原有制度进行分析梳理,对可用和有效的继续施行,对空白和短板进行修改完善或重新制发。今年新制定印发了《局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通知》等文件,重新梳理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和环节责任,制定印发了依申请公开标准化模板,形成了可遵循、便操作的工作框架三是厘清了公开与保密的边界,出台了《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加强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加强微信工作群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完善保密工作制度》等7项保密管理制度,汇编了《局系统保密知识手册》,是职工在实际工作中不再纠结和犹豫。四是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局班子成员中确定一名政治立场坚定,政策理论水平高,自然资源业务精通,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党组成员为新闻发言人,年内共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言会2次,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智慧淄博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等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政务发布和解读工作,推进了公众参与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1

2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5

-3

5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3

+12

7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

7980.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5

1

 

 

3

 

1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7

 

 

 

 

 

4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2

 

 

 

2

 

5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1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1

 

3

 

(七)总计

125

1

 

 

3

 

1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是很及时,信息公开内容还不是很全面,门户网站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环节实现新突破使自然资源信息公开工作有更大的改进和提高。

一是扎实开展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自然资源工作的各方面,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明确具体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等,落实主体责任,理顺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有效性。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市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等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积极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化水平。及时发布重要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围绕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公开。同时,注重梳理本局相关政府信息,定期更新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栏目,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认真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完善网站的安全设施,不断提高对网络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加大对局网站的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加大对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同时,加强机关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岗位锻炼、在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实践能力,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土地供应信息公开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公告在市级报纸媒体(《淄博日报》《淄博晚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同步发布,招拍挂出让结果公示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2019年,共发布招拍挂出让公告51次共计145宗,发布成交公示59次共计128宗。博山、淄川、临淄、周村等四个区局按下放权限要求,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淄博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信息,由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在中国地价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年度、各季度的商服用途、住宅用途、工业用途的地价水平值和地价增值率等数据。2019年分四次公布了淄博市77个标准宗地地价监测成果信息,其中:商业标准宗地30个,住宅标准宗地23个,工业标准宗地24个,主要分布在张店区(含高新区)范围内。

(二)征地信息公开情况。认真执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扎实做好土地征收各环节工作。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省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将征地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自然资源部6月2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等,全面提高征地信息公开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上下协调的工作原则,各区县负责本地区的征地信息公开落实工作,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其实施情况。各区县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对应予张贴的征地公告等在村集体进行张贴,并拍照存档。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础上,及时将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网站公开。我们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在做好市局网站征地公告录入公开的同时,督促各区县做好落实,每年两次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并进行了通报。

(三)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情况。按照信息公示的要求,到2018年初,我市应公示的矿业权共计 77个,其中采矿权66个,探矿权 11 个。至2019年3月31日,我市64个采矿权、10个探矿权按照信息公示的要求均及时进行了填报和公示,2个采矿权、1个探矿权因未能在年度信息填报结束之日进行填报公示被列入异常名录。至2019年9月30日,我市对省厅随机抽取的8个矿业权(采矿权6个,探矿权2个)和列入异常名录的2个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核查。随机抽取的矿业权实地核查率100%,异常名录管理的矿业权实地核查率66.7%,探矿权实地核查数占全市总数的18.2%,采矿权实地核查数占全市总数的12.1%。实地核查中发现1个探矿权人存在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情形,拟列入异常名录。

(四)中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业务专题研究会、市直部门土地审批联席会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2019年,市政府共批回出让方案157宗,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照程序组织实施招拍挂出让,在相关报纸、网站发布出让公告,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附件:淄博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1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24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6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平台建设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11日至1231日,电子版已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网站(http://www.zbgtj.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771625,传真:0533-2771637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淄博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力度,畅通渠道,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努力将我局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土地征收公告、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主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准确。建立健全信息审查机制,落实责任,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并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2016年,我局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部署公开任务,落实公开责任,组织召开信息公开总结和培训会议,协调和监督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展开。

(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条例》,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配套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网站管理规定》、《网站管理维护信息更新制度》等,明确了责任追究、主动公开、网站运行等有关事项,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平台建设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着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的目标,着力加强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和功能建设,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对外公布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等。借助“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时机,积极为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要求,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通过《中国国土资源报》《经济导报》《淄博声屏报》、门户网站、微博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内容1574条,其中国土新闻556条,各类办事指南50条,各级文件通知类23条,涉及地政、矿政、测政的公示公告类479条,其他类463件,国土资源政策解读类信息2条;通过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信息900条,其中原创信息100条,让群众更加准确的了解相关政策的内涵和要义。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开展信息公开。一是制定《关于行政机关重大政策措施实行“三同步”制度 》,确保了我局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及时发布重大决策信息及相关政策解读,2016年我局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2篇,与其对应的解读文件均在门户网站同步发布。二是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重新制定网上信息公开目录,将行政职权、财务预算和决算、土地供应出让、矿产转让、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行政收费等30余项核心业务,全部按时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强化公众参与,突出政民互动,建立网络信访回复机制,对局长信箱栏目进行改造升级,安排专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限时办理,确保群众诉求能够及时得到回复。2016年,我局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205条、按时答复205条,在市政府网站受理各类咨询投诉45条,回复45条,回复率为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下大力气抓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受理公开申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做到了不推诿、不敷衍。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后,立即做好登记,对申请的内容认真进行分析、梳理,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查找有关资料,努力满足申请人的合理要求。二是积极做好告知工作,出具格式统一的告知函,通过邮寄等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经查阅本机关未制发或未存留该信息的,及时告知;对该信息不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三是强化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督促、审核、告知等工作,分别在告知截止期限的前7天、5天、3天发出催办通知,确保依申请信息及时、准确答复,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局对各单位年底考核,极大地提高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016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4件,其中,当面申请13件,通过信函申请31件。我局依法依规全部办结,按时办结37件,在办结的依申请件中,同意公开及部分公开信息38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3件,不属于我局公开政府信息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条。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维持原答复意见 1件,撤销2件,其他4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件,被依法纠错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着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问题。

八、局属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局属各单位在市局部署下,依托市局统一构建的信息公开平台,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都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门户网站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局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等,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切实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国土资源业务的方方面面,对于具体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等需要清晰明确。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理顺公开渠道,确保有效公开。

(三)不断夯实网站基础建设。加大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研究开发网上办事新功能。同时,加大对分(县)局网站建设的检查与指导,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水平。

十、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详见附表。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2017328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7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95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0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44

     1.当面申请数

 13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31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44

     1.按时办结数

 37

     2.延期办结数

 7

  (三)申请答复数

 4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6

  (二)被依法纠错数

 2

  (三)其他情形数

 4

五、行政诉讼数量

 2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9

  (二)被依法纠错数

 2

  (三)其他情形数

 8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开通政府网站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三)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至,电子版已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网站(http://www.zbgtj.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771625,传真:0533-2771637。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将我局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土地征收公告、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主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相关政府信息,由局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条例》,根据省厅和市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等,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

自2015年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内容 1308条,其中国土新闻400余条,各类办事指南50余条,各级文件通知类65条,涉及地政、矿政、测政的公示公告类450余条,其他类300余件,国土资源政策解读类信息4条,让群众更加准确的了解相关政策的内涵和要义。2015年在门户网站开设的咨询投诉互动专栏中,全局共受理各类咨询建议282条、按时答复276条。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受理各类咨询投诉12条,回复12条,回复率达百分之百。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认真制定网上信息公开目录,将行政职权、财务预算、决算、土地供应出让、矿产转让、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行政收费等30余项核心业务,全部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的分工,尤其做好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的公开。设置土地市场栏目,对土地供应计划、棚户区改造年度供应计划、基准地价、闲置土地、土地招拍挂出让及结果公示公告等内容按时分栏予以公示;建设征地信息专栏,对征地流程中产生的各级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征地批复后实施中的征地公告等相关材料悉数予以公示,并对历史征地信息进行了补录。努力打造“阳光透明”国土,进一步促进法治国土建设。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通过门户网站、《淄博声屏报》、《国土资源导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们按要求将行政职权、财务预(决)算、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矿产招拍挂公告及结果公示、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行政收费等30余项核心业务,全部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更新量达539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本着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的目标,着力加强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和功能建设,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另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公开申请表置于局门户网站上,公民和法人可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2,已依法全部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1件,同意公开及部分公开信息27件,不属于我局公开政府信息1件,因涉密或政府信息不存在3 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4件,无行政诉讼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着力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1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局属各事业单位在市局的工作部署下,依托市局统一构建的信息公开平台,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都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渠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整合局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解读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附表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11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36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08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7055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2

     1.当面申请数

 12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20

  (二)申请办结数

 32

     1.按时办结数

 30

     2.延期办结数

 2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7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孙恒            审核人:李新庆        填报人:康黎黎
联系电话:2771625                    填报日期: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12-04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已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网站(http://www.zbgtj.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771625,传真:0533-2771637。

一、概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将我局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土地征收公告、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主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由局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条例》,根据省厅和市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等,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

自2014年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国土资源政策解读类信息12条,并在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互动专栏,2014年全局共通过网站受理咨询建议89条、按时答复83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认真制定网上信息公开目录,将行政职权、财务预算、决算、土地征收补偿、土地供应出让、矿产转让、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行政收费等30余项核心业务,全部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努力打造“阳光透明”国土,进一步促进法治国土建设。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通过门户网站、《淄博声屏报》、《国土资源导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们按要求将行政职权、财务预(决)算、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矿产招拍挂公告及结果公示、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行政收费等30余项核心业务,全部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更新量达529条(不包括部门动态)。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本着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的目标,着力加强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和功能建设,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另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公开申请表置于局门户网站上,公民和法人可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9,已依法全部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4件,同意公开及部分公开信息11件,不属于我局公开政府信息3件,因涉密或政府信息不存在2 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着力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局属各事业单位在市局的工作部署下,依托市局统一构建的信息公开平台,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都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整合局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解读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附表

 

附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97 179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2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6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9

     1.当面申请数

 6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23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29

     1.按时办结数

 26

     2.延期办结数

 3

  (三)申请答复数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7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十一、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

11

     其中所属单位网站数(或设立信息公开专栏)

10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的精神和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对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已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网站(http://www.zbgtj.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771625,传真:0533-2771637。

  一、概述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特别是土地登记、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重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途径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实时监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对所有应公开发布的信息,做到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条例》实施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淄国土资发【2013】199号),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由局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统计公布,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条例》,根据省厅和市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管理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规定。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职权公开透明化,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土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着力推进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共公开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100条,有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根据《条例》 规定,按照市政府 要求,我局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通过门户网站、《淄博声屏报》、《国土资源导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更新网站信息2173条,其中行业、部门、区县动态1020条,政策法规50条,各级文件通知65条,涉及地政、矿政、测政的公示公告712条,表格下载25条,科普知识15条,职权目录36条,其他类200余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为目标,着力加强市局互联网门户集群网站的栏目设置和功能建设,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功能,公民和法人可直接在网站填写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相关事项的政务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进行信息查询。另外,我局还通过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和参加“行风热线”节目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5件,已依法全部办结,其中同意公开1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因涉及第三方利益不予公开1件,政府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我局公开信息范围等其他情况1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有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1件,现已处理完毕。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着力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1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局属各单位均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及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通过市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深,工作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工作程序还不够规范,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我局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区县局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整合局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在线办理和查询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大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附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24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1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3]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对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已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网站(http://www.zbgtj.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771625,传真:0533-2771637。

一、概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将我局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土地征收公告、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主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由局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条例》,根据省厅和市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通过门户网站、《淄博声屏报》、《国土资源导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网站主动更新行业性新闻类426条,政策法规类11条,办事指南类44条,各级文件通知类48条,涉及地政、矿政、测政的公示公告类85条,其他类200余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为目标,着力加强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和功能建设,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另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参加淄博电视台“实事直通车”和“政务现场”等节目的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公开申请表置于局门户网站上,公民和法人可按《条例》规定,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9件,已依法全部办结,其中准予公开8件,因涉及第三方利益不予公开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年,有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1件,现已处理完毕。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着力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1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局属各事业单位在局领导部署下,依托市局统一构建的信息公开平台,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都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深,工作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还不够规范,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整合局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解读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大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附表

 

附件: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25日


附件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814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4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1

3.业务公开信息

799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2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9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8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1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9

其中:1.同意公开数

8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1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1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34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数

2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数

2

政府信息公开分析说明:从统计情况来看,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主动公开信息数达到814条,说明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越发全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同时也应看到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要求在不断提高,2012年社会信息公开申请数为9条,数目虽不多但比2011年度申请数增长了一倍多,这说明社会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在逐步提高,这也对我们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要保持更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振奋精神、脚踏实地、辛勤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力求广大民众放心满意。

 

 

 

 

 

单位负责人:董云波 填表人:王雪蕾 联系方式:2772609 填表日期:2013年1月 25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3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对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网站(http://www.zbgt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771625,传真:0533-2771637。

  一、概述

  2011年,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国土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推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首先,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市国土局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包括土地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都及时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公开。其次,公开内容完整。各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单位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及时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明确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认真学习《条例》,借鉴学习省厅和市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由局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督促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二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局职能,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进一步清理局内规范性文件,不断修订完善《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我局参照《条例》,根据市政府要求,严格界定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包括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土及地矿业务、财务预决算等各类政府信息。同时,着力加强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使其栏目设置和功能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另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参加淄博电视台“实事直通车”和“政务现场”等节目的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公民和法人可按《条例》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件,准予公开3件,因涉及第三方利益不予公开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同时,着力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1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工作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提供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整合局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和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解读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大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组成,统计数据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60号;邮编:255033;电话:2771625;传真:2771637。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10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不断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并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明确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认真学习《条例》,借鉴学习省厅和市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由局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督促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二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局职能,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进一步清理局内规范性文件,不断修订完善《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10年,着力加强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使其栏目设置和功能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另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     4.22”     地球日、“     6.25”     土地日和参加淄博电视台“实事直通车”和“政务现场”等节目的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8条。 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0.8%;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0.4%。业务工作类信息105条,占 40.7%;统计数据86条,占33.3%,其他类信息64条,占24.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和法人可按《条例》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0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工作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提供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整合局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和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解读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大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         

2、报纸发布国有土地公开出让公告         

3、网站公开开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组成,统计数据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60号;邮编:255033;电话:2775250;传真:2771637。             

一 、概述         

2009年,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局职能,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进一步清理局内规范性文件,编制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三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09年,在先后赴临沂、南京等地学习考察基础上,建设了新的互联网门户网站,使其栏目设置和功能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另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     4.22”     地球日、“     6.25”     土地日和参加淄博电视台“实事直通车”和“政务现场”等节目的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 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2.4%;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占4.1%;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4.7 %。业务工作类信息45条,占26.5%;其他类信息106条,占62.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信函纸质申请,现已按规定予以公开,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情况         

2009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减免费用1件,金额20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少,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对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督促还不够及时等等。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局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扩大网上公开范围,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〇一〇   年二月二十一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组成,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60号;邮编:255033;电话:2775250;传真:2771637;.

一 、概述              

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局职能,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进一步清理局内规范性文件,编制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三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            4.22”         地球日、“         6.25”         土地日和参加淄博电视台“实事直通车”和“政务现场”等节目的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 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3.3%;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占4.9%;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4.9 %。业务工作类信息30条,占24.6%;其他类信息76条,占62.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信函纸质申请,现已按规定予以公开,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情况         

200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减免费用1件,金额20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少,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对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督促还不够及时等等。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局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