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字号
淄自然规划字〔2023〕125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3-5395536
成文日期
2023-09-28
发文日期
2023-09-2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自然规划字〔2023〕125号
各区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分局,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淄川、博山、周村、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
现将《淄博市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淄博市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淄博市2023年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地名管理条例》《淄博市门楼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同步审查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号等信息,同步发放附带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号审批附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登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向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联合审查。通过建设工程方案联合审查环节,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设计方案的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号进行并联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公示核发。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同步发放附带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号审批附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有变更的,需到建设工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重新申请门楼牌编号。
三、职责分工
(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落实好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工作;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统一受理,结合本部门职责提出审查意见,收集、汇总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并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公安部门: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各区县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落实好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工作;各区县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门楼牌编划审批和日常管理,组织门楼牌的清理整顿,保持门楼牌准确、完整。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审核、上报门楼牌设立、取消、变更更正申请,负责组织门楼牌安装。
(三)民政部门: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区县民政局落实好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工作;各区县民政局负责对街路巷的命名、更名进行审查,在收到地名备案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将批准的地名向社会公告。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好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工作;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进行审查,并按照地名备案有关规定向民政部门予以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行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推动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企业群众知晓改革内容、熟知改革政策,推动改革工作高质量顺利实施。
附件1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
申请事项 (以需办理实际勾选办理事项)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非农村村民自建房) |
□地名核准 □门牌号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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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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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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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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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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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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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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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编号(或中标通知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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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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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用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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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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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载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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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人防面积或易地建设人防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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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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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提供并勾选报送材料目录:□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压茬申请的可以提供中标通知书)。□2.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压茬申请的可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土地勘测定界图;1:500、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 (标明拟用地位置和范围)等相关图件。□3.符合国家标准和制图规范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含人防、建筑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筑位置示意图)3套以及符合电子报建要求的电子文档(需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方案中需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4.日照分析报告(需进行日照分析的项目提供)。□5.专家评审会议纪要(经专家评审论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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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相关指标 |
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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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容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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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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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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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面积(将人防建筑面积单独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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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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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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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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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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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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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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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 本单位(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本单位(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人):(签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单位承诺: 本单位对该项目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指标准确性负责,因设计成果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指标核算不准确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设计单位:(签资质章)
年 月 日 |
日照分析单位承诺: 本单位对该项目日照分析报告成果准确性负责,因成果不符合有关法规、规范和规定以及由于分析不准确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日照分析单位:(签资质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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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压茬申请可以“容缺受理”,办理完结前必须按要求出具全部申报材料。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附表一)
序号 |
工程名称 |
规划用途 |
高度(m) |
层数 |
建筑面积(㎡) |
其中各分项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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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
地下 |
计容积率 |
不计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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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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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人):(签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设计单位:(签资质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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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附表二)
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项目提供 |
建设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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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 本单位(人)承诺将在此项审批完结前,完成人防易地建设费用的缴纳,本单位(人)将承担由不及时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用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人):(签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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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防工程异地建设的原因 |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 2. □建设项目合计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 3. □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4.□地下建筑呈点状独立分布,一点或多点整合不能构成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0平方米以上防空地下室的; 5.□地下室位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小于50米,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储罐小于100米,难以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 6.□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因无建设用地而无法修建的; 7.□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8. □其他合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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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附表三)
建设项目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建设的意见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提供) |
建设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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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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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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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附表四)
派出所:
我单位开发建设的(规划项目名称),位于(土地证上的地址),现准备办理有关手续,特申请确定门楼牌编号,请予以办理。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 |
来源渠道 |
份数 |
1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 |
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2 |
建设项目立项批文(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无需提供) |
纸质复印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
纸质、电子 |
数据共享 |
1 |
3 |
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
纸质复印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
纸质、电子 |
数据共享 |
1 |
4 |
符合国家标准和制图规范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含人防、建筑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筑位置示意图)(需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方案中需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 |
纸质原件、符合电子报建要求的电子版、CAD图纸及PDF或JPG效果图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3 |
5 |
日照分析报告(涉及日照标准要求的提供) |
纸质原件及电子扫描件、图纸CAD电子版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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