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专家解读|《关于合宗土地确定出让年期的实施意见(试行)》专家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6-559118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专家解读|《关于合宗土地确定出让年期的实施意见(试行)》专家解读

发布日期: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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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巩家庆 山东德昀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总估价师、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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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必要性

淄博市作为传统工业城市,工业、仓储及商业服务业用地存量大、分布散,相邻宗地整合与低效用地再开发成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土地合宗是盘活存量土地的重要手段,但合宗后出让年期确定缺乏统一规范,既影响合宗登记业务的办理效率,也制约企业的长远发展。《实施意见》首次为合宗土地剩余使用年期确定提供明确的操作规范,填补了地方政策空白,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同时,赋予权利人多元选择权,有效化解合宗登记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政策的创新亮点

《实施意见》摒弃“一刀切”的模式,明确三种差异化办理方式,企业可“多元选择、自主适配”。其中加权平均法是核心创新亮点,一是科学设定适用边界,限定为“规划用途相同的相邻两宗土地,且合宗前短年期宗地剩余使用年期不低于30年”,确保适用性和科学性;二是严守法定底线,明确“续期后总使用年期不得超过该类用地的最高法定年限”,既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又维护法律严肃性。

三、政策的社会影响

1.推动存量土地盘活,提升利用效率。《实施意见》的落地,将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存量盘活的积极性,引导符合条件的用地主动合宗,加速低效用地再开发,打破零散宗地的空间壁垒,促进土地实现集中化、规模化利用,优化空间布局。

2.保障企业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多元年期确定方式赋予企业自主选择权,企业可依自身发展阶段、投资规划和成本承受能力灵活选择,既降低短期成本,又为长期发展提供稳定权益保障。

3.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城市提质增效。通过规范流程、降本增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城市吸引力与凝聚力。同时,推动存量盘活和产业园区整合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集聚发展,助力城市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