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 《关于开展2025年淄博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5-553675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稿解读| 《关于开展2025年淄博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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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淄博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淄自然规划字〔2025〕6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好相关要求,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通知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和《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日常检查,建立测绘资质、质量管理、成果保密监督制度,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等法律规定。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5〕92号)要求,今年全省测绘行业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正式开始,同时明确了对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由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检查内容。本次监督检查分为自然资源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两部分。其中自然资源部门主要对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资质符合性、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进行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二)明确检查对象。按照不少于全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总数三分之一的比例随机抽取17家(详见附件1: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受检名单)。

(三)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分为四个阶段:8月底前,检查部门制定检查方案,受检单位对照自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按时上报材料;11月15日前,组织开展实地检查;11月30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和检查结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12月15日前,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四)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区县管理部门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并指导测绘单位完成自查与迎检。二是强调受检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材料,对弄虚作假、阻碍检查的行为,将依法依规按照信用管理进行处理。三是明确检查人员必须遵守工作、廉政与保密纪律,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三、《通知》的影响与意义

(一)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通过系统性的质量、资质、保密和市场行为检查,推动测绘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 强化地理信息安全保障。将保密管理、人员培训等保密要求纳入检查内容,有助于防范地理信息泄露风险,提升单位保密意识和能力,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三) 提升跨部门协同监管效能。自然资源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实施检查,整合执法资源,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增强监管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四) 强化检查结果约束力。检查结果将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提升了监管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