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淄博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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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462XU/2024-546909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0年11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23号),要求依据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国家和省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规划、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国家和省生态保护格局、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大修复工程,维护生态安全、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提高城市生态品质。开展调查研究,科学确定目标,合理安排修复项目。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8.《土地复垦条例》;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10.《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11.《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
12.《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
1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4.《山东省封山育林管理办法》;
15.《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17.《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18.《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二、主要内容
规划范围包括淄博市全部行政辖区,涉及国土空间总面积为5964.93km2。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通过大力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使淄博市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人居环境得到提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牢生态安全边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基本绘就“绿水青山美丽淄博”现实画卷。
1.前言。前言部分主要说明了本规划制定的背景、方向及规划范围、基准年。
2.规划背景(共四节)。主要阐述了自然地理和资源现状、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总结了存在的主要生态修复问题,展望了可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3.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共四节)。明确了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目标、规划指标,提出了主要任务。
4.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共三节)。明确了生态修复总体格局、生态修复分区、生态修复重点区,并提出生态修复主导方向。
5.重点工程(共十一节)。提出了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明确了生态修复提升方向、涉及区域。
6.保障措施。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三、实施时间
本规划自2024年3月15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 话:0533-277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