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淄博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 项目清单》的起草说明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1-518864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稿解读|关于《淄博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 项目清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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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规划许可服务水平,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我局制定了《淄博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以下简称《项目清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我市对标找差、大胆创新,通过优化再造流程、精简合并事项、实施分类管理、下放审批权限、强化监督监管等措施,初步构建了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仍存在审批范围不够明确、配套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2021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方案》(鲁政发〔2021〕6号),同年6月,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淄博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淄政字〔2021〕48号),7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98号),对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项目清单》。

三、《项目清单》起草过程

为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吸收各先进城市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以解决我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按照配套设施类、设备安装类、环境提升类、房屋建设类、市政设施类等项目类型,梳理形成了《项目清单》初稿。7月30日-8月5日,征求了市局各有关科室、各区县局、分局、各规划办意见,7月20-8月20日,于市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征询意见,8月10日-12日,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8月30日-9月1日,征询局有关领导意见,并对部分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项目清单》。

四、《项目清单》主要内容

《项目清单》主要有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范围的规定,明确不属于规划管理范畴,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项目,主要包含配套设施类、设备安装类、环境提升类、市政设施类四个类型项目。

第二部分是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推出一批免于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主要包含符合要求的环境整治提升改造、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临时性施工用房等项目。

第三部分是按照省有关要求制定工程设计方案豁免清单,免于办理设计方案审查,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为带设计方案出让的项目以及符合要求的危旧房屋单独改造拆除重建项目。

第四部分是实行工程设计方案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告知承诺后,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包括符合要求的工业技改项目、简易低风险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