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度市级耕地保护拟受激励区县、镇(街道)名单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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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462XU/2024-549250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0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根据《淄博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耕地保护激励区县、镇(街道)评价,现将拟受激励区县、镇(街道)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6号401室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邮政编码:255000),联系电话:0533-2771097。
附件:拟受激励区县、镇(街道)名单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9日
拟受激励区县、镇(街道)名单
拟受激励区县:高青县、临淄区、沂源县、桓台县
拟受激励镇(街道):桓台县新城镇、高青县常家镇、沂源县大张庄镇、周村区王村镇、临淄区凤凰镇、高青县高城镇、淄川区罗村镇、高青县花沟镇、临淄区稷下街道、博山区博山镇、桓台县马桥镇、高新区四宝山街道、沂源县石桥镇、张店区湖田街道、经开区南定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