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5-55431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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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5〕6号)要求,强化组织推进,严把办理质效,高质量完成了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6件,其中主办件3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分办件4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协办件9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主要涉及规划服务、要素保障、林业高质量发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内容。代表委员们的建议提案论据充分,建议科学,符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借鉴意义。截至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办结率、面复率和办理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后,市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涉及工作事项,对承办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办公室统筹协调,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带头研究协调督办,审定办理工作方案,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准确把握问题实质,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全面实现“领导带头办理”。及时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25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编制办理工作分工表,对16件建议提案进行责任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高质高效、落实落地。

(二)规范办理程序,加强督查督办。认真学习《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流程、时间节点、答复程序等要求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接收登记—分办交办—调研办理—审核把关—答复反馈—跟踪落实”闭环机制,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都能按流程高效流转,避免出现漏办、错办等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将办理任务分解为“前期调研、中期沟通、后期答复”三个关键阶段,分别设定明确的完成时限,对重点建议提案定期调度,对接近时限仍未完成的事项,及时督办,坚决杜绝拖延办理、超时办理的情况,切实保障办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沟通协商,密切协作配合。办理工作中,强化“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调研、办理后交流”机制,加强与代表和委员沟通。办理前,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找准问题症结;办理中,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办理后,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整个过程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代表委员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意见,让代表委员参与到办理工作中来,提高代表委员对市局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对于协办件,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协调,及时提供协办意见和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共同做好办理工作。在办理涉及多个科室的建议提案时,建立系统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问题的解决。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一)规划服务方面。对刘云涛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科学合理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在村庄规划阶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村庄规划编制进行严格审查和积极引导,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权益。深入研究村庄的实际发展需求和发展定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提升宜居环境品质,加强在农房设计引导、景观设计引导、风貌塑造、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建设指引,在村庄建设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对董宝琦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适时调整全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详细规划的编制及修改中,书面征询文物主管部门意见,严格落实《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传导内容和《淄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管控要求。依托淄博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积极与文物主管部门对接,按照统一的规划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将已划定并公布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数据及时纳入系统,做好动态维护,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对邓杰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治理,推进建筑垃圾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全流程综合管理水平的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主办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结合我市城市发展定位、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现有处理设施布局等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布局、建设规模和时序安排,明确建筑垃圾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各环节的规划要求和管理措施。对霍磊委员提出的《关于将闲置幼儿园转化为康养场所的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淄自然规划发〔2022〕33号),支持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在符合规划、安全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利用存量土地、房屋改建养老服务设施。为闲置幼儿园转化为养老康养场所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修改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征询教育和民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人口变化及相关规定规范,合理规划幼儿园和养老服务设施的位置和规模,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衔接最新的《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淄博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落实十五分钟、五-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控制要求,确保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对王政委员提出的《关于增设游泳场馆及露天泳池及改善现有游泳场馆条件促进全民健身的提案》,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淄博市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淄体发〔2021〕37号),文件规定,一是体育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节能省地的原则,配置标准要有前瞻性、超前性,并与开发项目同步供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规定,五分钟生活圈、居住街坊的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三是鼓励有条件的新建居住区建设游泳馆、无动力设施等综合类的室内外运动场地。为进一步鼓励室内游泳场馆建设,2024年10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建住宅品质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淄自然规划发〔2024〕36号),在满足规划条件要求设置公共配套设施的基础上,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增设社区食堂、城市书房、游泳馆、健身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对高振胜委员提出的《关于利用城市闲置土地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的建议》,为保障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顺利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启动《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实施导则》的编制工作。该《导则》以“生态性、功能性、景观性、文化性”为原则,适用于指导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包括口袋公园、城乡绿道、公园社区以及其他公共开放空间等方面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多层级、多环节融入了“公园+”理念,指导全域公园城市的规划设计,包括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公园城市各类项目的规划设计;指导公园城市项目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提升项目的实施建设;指导有关部门监督公园城市建设的有关工作,以及公园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组织编制淄博市主城区总体城市设计、淄博市中央活力区(CAZ)城市设计和淄博新区齐盛宾馆西侧地块城市设计方案,系统分析我市绿地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充分挖掘文化特色,将主城区划分为五大风貌区,提出建立多层级城市公园系统,打造不同规模的城市公园。

(二)要素保障方面。对徐伟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高青县农产品物流集散交易中心至S316道路拓宽土地性质问题的建议》,集散交易中心至S316道路拓宽工程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条件,无法向东侧拓宽。建议当地政府统筹考量实际情况,在严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基础上,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与道路沿途各村集体就拓宽方位、具体施工方案等事项协商一致,确保方案符合各村实际需求后,再组织实施中心至S316道路拓宽工程。

(三)林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对李玲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林下中草药材产业发展的提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品牌培育,积极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基地评选工作,鼓励以优质林药种植为基础核心,打造淄博道地中草药品牌。深入落实《山东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认定办法》,支持我市优势品种桔梗、丹参、黄芩等列入山东省道地中药材,支持艾草等列入山东省特色药材。积极开展相关调研,结合我市地貌特征及环境因素,因地制宜发展中草药材产业,促进农民增收。鼓励各区县根据自身条件,将林药发展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产业相结合,建立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示范基地。

(四)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方面。对于根林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齐山风景区开发项目的建议》,该项目目前尚在策划阶段,为保证项目顺利落地,策划方案应符合《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管控要求。待策划方案确定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配合做好规划保障,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联合淄川区自然资源局主动上门进行政策宣讲和解读,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动物园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手续的申请、办理等工作。

(五)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对张玉宝等10位代表提出的《加快太河水库水源保护地生态产业发展的建议》,淄川区积极申请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营造林工程7.4万亩,其中太河库区(太河镇、西河镇)共计规划任务5.7万亩,建设内容除涉及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外,还配套防火道路、视频监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将有力提高库区周边森林质量,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结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现状及水资源承载能力,严禁耕地内造林,严格遵循“适地适树”原则,深入开展荒山绿化行动,积极推动淄川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支持库区内群众在国土绿化空间范围内种植经济类绿化苗木,逐步扩大森林覆盖面积,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生态防护屏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同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预留未来造林绿化空间,为长期生态建设奠定基础。

四、下一步打算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联系群众、畅通民意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凝聚着代表、委员的心血和智慧,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市局将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办理工作从“完成任务”向“优质高效”转变。针对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市局将与业务工作紧密对接,将合理意见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做好办理工作“后半篇文章”,主动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办理进展和成效,接受社会监督。在重点难点件办理上,进一步加强其公开透明度,全力推动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8日

(联系人:李启东,联系电话:0533-3187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