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市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提案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1304105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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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李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林下中草药材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近年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科学合理利用林草资源,依据市局在中药材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在原山、鲁山等林区积极做好中药材的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以及属于濒危管理范畴的中草药种植、养殖的指导。目前,全市主要有连翘、柏子仁、丹参、黄精、酸枣等中药材100余种。利用林下土地资源生产中药材,不与粮争地,契合国家关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要求。我市积极发展林下中草药材产业,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延链增效、联农带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目前,全市野生中药材抚育面积20余万亩,林下中草药材种植面积310余亩。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促进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坚持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壮大绿色经济,实现兴林富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合理确定区域特色发展方向,推动我市林下中草药材种植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市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印发的《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以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先后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发展特色林下经济,提升林业产品质量和品牌竞争力。积极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基地遴选工作,淄博市淄川区名翘齐长城连翘生态种植园区和博山区八陡镇北峰峪村酸枣生态种植园区被评为山东省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园区培育单位。

二是因地制宜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相关调研,结合我市地貌特征及环境因素,因地制宜发展中草药材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淄川区西河镇地处丘陵,其海拔高度、温度气候和土壤条件适宜连翘、艾草等中草药植物生长。为实现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镇政府牵头成立中草药协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探索建立“公司+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村民稳定增收。同时,联合成立名翘药材(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对连翘等中草药进行深加工,促进连翘等中草药转化升值,带动西河镇中草药产业化高质量发展。高青县林下中草药种植主要分布在黄河淤背区,其中,高青春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林下中草药种植面积280余亩,借白术、虫草参等药材价格上涨的市场东风,与收购企业早早签下订单,中草药产值达到800多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濒危中草药植物保护繁殖工作。在原山、鲁山等林区积极开展无梗五加等珍稀濒危植物的繁殖工作。市鲁山林场已成功回归栽植无梗五加、北五味子等珍稀濒危植物200余株,构建起梯次分明的种质资源保育群体。不仅让无梗五加等珍稀濒危植物摆脱灭绝风险,更带动了整个林场的保护升级。

四是提高服务意识,加大科技培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年组织开展各类林下经济技术培训30多场次。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市县技术骨干组成专业服务队,深入镇村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对林药种植进行专业的指导和培训,讲解中草药的种植要领,把实用技术送到田间地头,不断提高林下经济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林下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存在产业规模较小、产学研模式结合不够紧密、高端人才缺乏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强化品牌建设。加强品牌培育,积极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基地评选工作,鼓励以优质林药种植为基础核心,打造淄博道地中草药品牌。深入落实《山东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认定办法》,支持我市优势品种桔梗、丹参、黄芩等列入山东省道地中药材,支持艾草等列入山东省特色药材。同时,利用丰富中草药植物资源,不断扩大林下中草药种植规模,积极在原山、鲁山等林区开展连翘、五味子、酸枣等中草药材植物的野生抚育,桔梗、丹参、黄芩、玉竹等中草药材的仿野生栽培,以及无梗五加等属于濒危管理范畴的中草药种植等工作。配合做好中药材产品开发,对药食同源的中药材(例如黄精、葛根等),开发保健类食品,扩大销售市场。支持中药材深加工企业发展,拓宽产业发展渠道。积极利用林业展会平台,推介相关林下中药材产品,展示我市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成果。

二是积极开展市场调研。选定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好的中药材进行推广种植。淄川区西河镇林农长久以来都有采摘连翘的传统,依托近几年中草药行情逐年上涨,连翘的经济效益更加突出,成为山区群众增收的重要途径。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加强对林下中草药材产业发展的扶持和引导,不断拓展销售渠道,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助力农民增收。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聚焦林农林企生产经营需求和技术难题,深入基层一线,有针对性的开展林下中草药材种植技术培训,规范林药种植操作流程,提高林药标准化管理技术水平。加强科技推广体系建设,鼓励科研单位、科技人员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突破无梗五加、北五味子等中药材的繁育技术瓶颈,我市鲁山林场联合山东师范大学组建公关团队,建立140个营养杯育苗容器。在此基础上,我局将继续依托全市传统医药基础优势,发挥驻淄高校和企业的优势作用,鼓励生产单位和科研高校、机构开展合作,在中药材培育等方面实现突破。同时,提高林药产业技术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培育实用型创新人才,为推动林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是积极开展中药材种植科普宣传。与文旅等部门联合,突出资源优势,挖掘资源特色,在林药发展较好的市鲁山林场、高青县、淄川区等地开展林药种植科普示范活动。鼓励各区县根据自身条件,建立林草药用植物仿野生栽培示范区、生态种植示范区、野生抚育示范区,倡议开展特色药用植物园,结合我市芍药、连翘等具有观赏价值和药用价值的植物,将林药发展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产业相结合,建立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示范基地。

感谢您对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徐利,联系电话:2185179)

(此件公开发布)

林地、草地是绝大多数药用植物的自然繁衍地。利用林草资源生产中药材,不仅契合国家关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要求,还有利于偏远地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我市南山北水,地貌结构多元,适宜多种中药材生长。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林下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迅速,如高青县常家镇大郑村的林下中药基地,通过中药材种植成功盘活了原本闲置的林下土地资源,实现了每亩地增收近2万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林下中药材种植种类不明晰。我市阔叶林资源丰富,野生药材蕴藏量位居山东省第三,占比仅次于临沂市和烟台市,适合进行林下中药种植。但林内温度、湿度、光照、营养等条件差异较大,需结合本地林地的地貌特征及环境因素开展所需种植的林下中药材种类调研,尽快确定适宜林下中药材种植的药材种类。 (二)产学研模式结合不够紧密。目前全市中药材生产仍以野生采集、农户零星种植和种植大户流转土地种植为主,规模化种植程度较低,100亩以上的基地仅有12家,林药的种植更是处于起始阶段。同时,中药材种植过程中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技术力量不足,导致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会因技术不当而遭受损失。此外,我市还缺少规模化的饮片加工厂,种植户在销售环节处于劣势,被中间商以低价收购,利润空间有限。因此,亟需鼓励医疗机构、中药企业与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中医药产学研联盟,提高中药材种植的市场保障及科研成果转化率。 (三)高端人才相对缺乏。驻淄高校中,开设中药相关专业数量较少,中药人才队伍在结构上存在不平衡的问题,缺乏具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高端人才占比低,限制了中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建议 (一)以优质林药种植为全产业链的基础核心,打造国内优质林药道地品牌。一是培育优良林药品种,种源优化保障“优质”。采集有代表性的药材居群,根据农艺性状、生理生化特征,依托相关研究设备与研究人员,对种质资源进行综合评价,筛选出可供后续产品开发的专用型新品种。二是建立绿色药材规范化生产技术体系,修订药材生产标准,制定《林药标准化种植规程》,规范林药种植操作规程,提高林药标准化种植程度和种植管理技术水平,确保本地林下道地药材的质量和特色,建立能够获得权威认证的标准化林药种植基地。三是开展林药道地药材品质研究,建立我市林药优质品牌独特标准。林药产区与各高校、研究所合作,攻关技术难题,与其他产地药材进行对比研究,以某些成分间的比例关系或微量元素含量特殊关系等,建立本地林药优质品牌的独特评价标准,开展淄博林药道地药材之“化学成分—药理药效”等系统研究,申请我市林药道地药材认证。 (二)制定林药饮片炮制工艺及质量标准,推进产业纵深发展。一是与我市高校、研究院所协同合作,根据《中国药典》各饮片现有的炮制方法,研究林药炮制加工工艺,将各个加工环节的参数具体化,制定林药饮片炮制加工技术标准,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同时,根据国家颁布的各辅料标准,结合临床效用,研究制定出各林药炮制辅料的质量标准。二是采用多重药效学评价、多个药效指标成分、多化学层次的质量控制方法,制定林药饮片质量标准,同时依托本地高校和企业的教授专家,基于林药传统的识别经验—气、色、味、形状大小,结合林药有效成分,将林药饮片进行等级划分,并采用现有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仪器设备,建立林药指纹图谱,建立不同等级的产品辨识、检测技术和方法。 (三)基于林药经典功效新产品研发。一是基于中医经典理论,筛选含林药的经典方剂,挖掘民间祖方、验方,进行含林药的经典方剂二次开发。二是促进本土具有配方颗粒生产研发经验的企业与高校合作,加快林药配方颗粒质量的优化升级,完善和提高林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三是进行林药日化用品和保健品开发,研发以林药为主要原料的洗护用品和功能性保健食品,整合林药健康药品资源,提升林药健康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快拓展林药衍生健康产品。 (四)基于“淄博林药”建立校企联合研究中心,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依托我市传统医药基础优势,发挥驻淄高校和企业的优势作用,建立以林药为核心的淄博市林药产业创新研究院,促进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人才双向流动,提高林药产业技术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培育实用型创新人才,为推动林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建立优质林药产业、文化、生态健康一体化大健康走廊。兴建以林药为主的中草药主题公园、林药种植科普示范馆、产品展示馆、主题博物馆,展示规范的林药种植操作、道地林药产品,介绍林药历史变革。以林药中药文化为基础,突出资源优势,挖掘资源特色,定期举行林药文化节,加快发展旅游和现代服务业,打造田园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