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治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组织开展的工作
一是组织做好城市设计编制工作。2021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组织编制淄博市主城区总体城市设计、淄博市中央活力区(CAZ)城市设计和淄博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方案。在主城区总体城市设计方案中,充分挖掘我市本土历史传统文化,追溯历史本源,以现代风格为主调、传统风韵为内核,强调现代与传统的结合,营造方正大气、均衡厚重、平和内敛、现代时尚的城市风貌,彰显城市文化自信,将主城区划分五大风貌区等,分区分类提出具体的引导管控内容,确保城市设计导则落到实处。二是督促和指导各区县开展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每季度一调度的方式,督促各区县(功能区)合理制定每年度城市设计编制任务,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指导各区县(功能区)开展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工作。其中,淄川区、临淄区和高青县总体城市设计成果收录于2023年山东省城市设计典型案例。三是加强城市风貌和建筑方案规划管理工作。将城市设计中的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建筑形式等管控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出具规划条件时,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建筑风貌管控的相关要求。制定相关设计导则,引导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高建筑方案设计水平。四是合理确定高水平设计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评选出高水平设计单位。在编制城市设计方案及城市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方案时,适时选择不同专业的省内外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并将方案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开征询公众意见,根据专家及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符合我市发展需要。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通过多种方式督导各区县(功能区)落实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在编制详细规划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要求,将城市设计成果纳入详细规划管理体系,通过细化导则等措施进行管控,研究提出我市城市设计通则,加强对重点控制区的设计及管控,并将进一步指导建筑项目的设计与实施,确保城市设计方案有效落地。二是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督促各区县(功能区)按照各自2024年度城市设计编制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的编制。三是加强城市重要公共建筑、城市重点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以及其他地段重要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的管理,落实工程方案专家评审论证制度,以点带面提升城市品质。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张铭月,联系电话:315921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