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利用棚改等零星地块建设机械停车库缓解老城区停车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老城区停车问题很有代表性,提出的建议也很有针对性、现实性,十分宝贵。停车难问题是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特别是我市东部老城区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日益突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关系社会的各个方面,其中城市规划管理作为首要一环,具有引领控制作用。
一、在规划管理方面,我局已开展主要工作
1.将停车系统规划纳入修编的《淄博市综合交通规划》(2017-2035)中,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边停车为必要补充的停车格局,着力加强停车场建设、逐步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停车发展的社会化、产业化、智能化,保障交通的良好运行,逐步缓解市区停车难等问题。
2.在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J11734-2010)、《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技术要求,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建停车位标准。在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阶段,严格对照规划条件中的停车位标准组织核实,对未按条件要求配建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3.主导编制《淄博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专题研究》,对停车配建管理分区划定、建设项目类型和停车位分类、配建停车位指标等进行研究分析,并对停车位配建管理机制提出完善建议。
4.在立体车库建设方面,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采取简化审批手续、地上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不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措施助推立体停车楼项目建设。近期,在市消防支队北侧、花漾城小区南侧,规划了一座公共停车楼,目前项目方案正在修改深化中,该停车楼建成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太平洋在线附近的停车难问题。
5.严格执行《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办法》及《淄博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办法》相关要求,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数量将作为交通影响评价的专项内容。
二、下一步我局主要工作内容
1.在《淄博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完成后,对《淄博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场专项规划》(2010-2020)进行修编。
2.结合《淄博市综合交通规划》(2017-2035)、《淄博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场专项规划》选取交通流量大、停车需求高的城市重要节点规划停车场。针对主城区停车矛盾突出,停车场可建设用地紧张的特征,本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建议结合公园、广场、学校操场等公共地下空间进行建设,或结合城市更新、旧区改建项目增设停车场。
3.充分利用《淄博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专题研究》成果,重点区域提高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并结合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完善淄博市关于停车位配建的相关地方规定。如:补充住宅类建筑设置访客临时车位的标准、中小学设置临时接送车位的标准及超建停车位的相关奖励政策等。
4.严格落实国家、省出台的标准规范及地方规定中的相关建设要求,在规划条件、规划审批及竣工验收的全流程对建设项目的停车位配建进行严格把关。
5.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对擅自改变公共停车设施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采取相关行政措施。
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委员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公共设施建设将逐步完善。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