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域植树造林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先后出台了《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淄博的意见》(淄发[2012]17号)、《关于加大造林增绿力度全面推进生态淄博建设的意见》(淄发[2016]5号),编制了《淄博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淄博市湿地保护规划》、《淄博市绿化美化专项规划》、《主城区东南部工矿区生态修复绿化规划》、中心城区大外环、博沂路、S102改线等骨干道路绿化美化规划,以矿坑、荒山、道路等生态脆弱区域为重点,组织实施了工矿区生态修复、荒山绿化、骨干道路绿化、水系绿化和湿地保护、乡村绿化美化、农田林网建设、经济林基地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活动,全市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森林质量不断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在全市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国土绿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根据省林业厅核定数据,我市森林覆盖率为30.49%,列全省第二。
但从总体上看,全市绿化现状、绿化水平与生态淄博建设的要求相比还不相适应,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具体表现是:一是南部山区尚有近10多万亩的荒山未得到绿化,这些荒山地处偏远,大多是远山、瘦山、瘠薄山,立地条件差,造林难点大,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二是因采石、开矿造成的露天矿坑、破损山体等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脆弱迫切需要修复;三是部分路段存在绿量不足、绿化质量不高的问题;四是资金投入不足仍是制约造林绿化工作的关键因素;五是造林绿化长效管护机制还未形成。这些问题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全市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需要加快予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推进:
一是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生态淄博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荒山绿化、矿山生态修复、骨干道路绿化、经济林建设、乡村绿化美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点工程,将造林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镇村、山头、地块、造林小班,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支持社会各界和适龄公民通过捐资捐建、认管认养、爱绿宣传、购买碳汇等方式参与植树活动、履行植树义务。探索建立多样化义务植树基地,推广村企结合、单位联合、军民共建等植树模式。严格执行《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落实宜林荒山、荒地经营管理者限期绿化的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绿化责任,明确国土绿化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按期实现绿化美化。
三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国土绿化资金和管护资金主要由各区县负责筹集,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对重点生态绿化工程进行补助。督导各区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重点工程所需,并在土地流转、生态林建设、经济林建设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运用利益驱动机制,积极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户以建设生态园、采摘园、休闲观光园等各种方式参与绿化,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是健全完善绿化成果管护机制。严格落实森林、林地等生态红线制度、森林林木采伐审批制度、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林地占用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逆转。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建设,在重点林区全面实施以水灭火工程,提高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现有森林资源加强森林抚育,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强化督导考核。在造林绿化的关键时期,市林业局将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时予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严格实行落实重点绿化工程招投标责任制,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年底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最后,恳切希望您们今后继续对林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淄博市林业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