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国电投大张庄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线路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发文机关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字号
淄自然规划函〔2024〕28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4-5485054
成文日期
2024-11-01
发文日期
2024-11-0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同意国电投大张庄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线路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淄自然规划函〔2024〕28号
沂源鲁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电投大张庄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线路工程)临时占用沂源县大张庄镇地淤沟村、上升科村等2个镇11个村集体林地2.2512公顷。临时占用期限2个月。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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