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同意国电投大张庄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线路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淄自然规划函〔2024〕28号

 

沂源鲁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电投大张庄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线路工程)临时占用沂源县大张庄镇地淤沟村、上升科村等2个镇11个村集体林地2.2512公顷。临时占用期限2个月。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