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山东省淄博市东宝山矿区耐火粘土矿(扩界)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实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矿产资源储量

评审备案的复函

淄自然规划资储备字〔2024〕2号

 

山东王村铝土矿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通过评审备案。

本函仅适用于采矿权变更范围情形备案,不做其他用途。

如对评审备案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函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山东省淄博市东宝山矿区耐火粘土矿(扩界)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实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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