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字号
淄自然规划发〔2024〕39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4-5483007
成文日期
2024-10-23
发文日期
2024-10-23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审查要点》的通知
淄自然规划发〔2024〕39号
各县局、分局,各规划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质量和审批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淄博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要点》,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淄博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要点
一、总则
(一)本审查要点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进行的审查工作。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可作为办理上述规划许可的依据。
(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确保报审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真实、准确,确保填报指标与图纸的实际指标严格一致,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严格一致。
(三)本要点未提及部分,按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执行。
二、建筑工程类项目
(一)形式审查
1.总平面图审查
(1)应注明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图纸名称、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校对及审核人员、方案完成日期,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资质章、注册师资质章,应有相关人员签字等。
(2)应标示图名、指北针、坐标、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应绘制区域位置图,标明项目地块在城市中的位置。
(4)应正确绘制用地界线、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建筑退让线、轨道交通控制线、文物保护范围控制线、古树名木保护范围控制线等各类控制线及高压走廊、油气管道、微波通道等。
(5)应依据实测地形图进行设计,正确反映场地及周边至少50米范围内的现状或规划情况。
(6)应标明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使用功能、名称(或编号)、层数、高度、出入口位置、正负零标高等。
(7)应标明建(构)筑物退让各类控制线的距离。
(8)应标明建(构)筑物间间距。
(9)应标明规划道路红线、绿线等宽度。
(10)应标明拟建建(构)筑平面外轮廓(应按不同粗细线标明底层建筑外轮廊、屋顶平面、阳台及其他外轮廊)尺寸,应绘制地下建筑轮廓线。
(11)应标明场地内需保留的建(构)筑物、树木(含古树名木)等。
(12)应标明建(构)筑物正负零标高,各出入口标高,过街天桥或连廊等标高,道路、广场、停车场、台阶、活动场地、水面等控制性标高。对未实施的规划道路,应考虑场地将来道路实施时的标高情况。
(13)应标明绿地(含水面)、广场、停车场、活动场地、构筑物(含围墙、大门等)等位置。
2.建筑单体审查
(1)应标示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2)应完整提供平、立、剖面图。
(3)建筑单体的层数、尺寸应与总平面对应。
(4)对建筑内部平面、剖面设计等,只审查与确定建筑性质、核算容积率等事项相关的内容。
(二)合规性审查
1.总平面图审查
(1)建设规模(包括总建筑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积等)、分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充电设施配比)等规划指标应标示准确,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土地出让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家及省、市设计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边界和各类控制线应符合规划条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其他专业要求。
(3)地下空间不应超出土地权属范围。
(4)建筑与周边现状、规划建筑,轨道交通、高压线路等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危险品设施、保密单位等的间距应符合相关要求,各建(构)筑物之间间距应符合相关要求。
(5)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规模应符合相关要求。
(6)工业项目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应符合相关要求。
(7)项目相邻的邻避设施(如垃圾转运站、变电站、加油站、公交首末站、公共厕所、换热站、燃气调压箱等)位置应符合相关要求。
2.建筑单体审查
(1)建筑物功能应与用地性质相匹配。
(2)建筑高度应符合规划条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景观风貌保护等相关要求。有净空高度控制的项目(如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周围、文物建控地带内项目),建筑物最高点高度应符合相关要求。
(3)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项目应取得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范围及结论应符合要求。
(三)合理性审查
1.总平面图审查
(1)场地内建筑空间布局和功能配置应合理;道路、停车场、绿地、广场等应布置合理。
(2)应与周边区域自然条件(含山体、河流等)有机结合,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形成良好的景观视线或对景关系。应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的城市现状肌理,保证规划与现状之间良好的图底关系。
(3)成片开发的居住区、商业以及高校、医院等项目,应根据项目功能要求合理分区,各功能组团之间结构关系应清晰明确。分期建设项目应划分各期建设的区域范围,明确注明本次规划报建建设期次。
(4)项目方案应合理组织对外交通,与项目周边城市干道、立交、轨道交通等应有效衔接;机动车和人行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的关系应合理。应合理组织内部交通,不应对居住环境产生影响;内部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停车设施、道路坡度等应合理。地下车库出入口不应对周边建筑及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项目场地竖向设计应合理利用现状地形,建筑、绿地及其他场地布局应合理利用用地建设条件,应避免大量土石方挖填,应形成高低转换、富有变化的建筑外部空间。
(6)绿地、广场、活动场地等公共空间的布置应形成良好的景观效果。
2.建筑单体审查
(1)建筑应体现时代性、地域性和项目特性,符合城市设计要求。
(2)建筑空间形态应优美、富有韵律,应与周边区域协调,形成良好的天际线及视线关系。
(3)色彩应协调,色彩分区应合理,主色调应统一,色彩变化应有序,变化效果应舒适。
(4)建筑表现形式应与建筑功能相适应。
(5)沿街立面形态、高度设置应与街道尺度关系协调,形成舒适美观的街道空间。
(6)公共空间周边的建筑底部(近人部分)应精细化处理;屋顶设备应做隐蔽化处理;空调机位、太阳能等附属物应统一处理,与立面相协调。
(7)围墙、大门等构筑物造型(或样式)、色彩、材质、体量等应美观,尺度应合理,应合理利用场地建设条件,应与所处环境及与周围建筑关系相协调。
三、交通工程类项目
(一)形式审查
1.总体要求
(1)应标示图名、指北针、坐标、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2)应正确绘制各类控制线。
(3)原地面标高、设计标高、坡度、竖曲线半径等应标注准确。
2.道路工程
道路红线、道路绿线、道路中心线、车行道边线、人行道边线、路口渠化、平曲线半径、平面坐标等应标注准确。
3.轨道交通工程
应标明线路走向、出入口以及风亭、冷却塔等地面附属设施控制点,应标明平面坐标等。
(二)合规性审查
1.总体要求
工程长度、道路等级或轨道交通类型等规划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划条件等要求。
2.道路工程
用地面积,道路红线、道路绿线控制距离,设施类型、位置等应符合要求。
3.轨道交通工程
轨道交通控制线宽度应满足要求;与重要地下设施、管线的竖向关系应满足要求;区间及车站的主要横断面设置应满足要求。
(三)合理性审查
1.总体要求
与城市路网、相邻道路、周边用地与建筑的关系应合理。
2.道路工程
道路横断面形式、交叉形式、路口渠化、控制点标高应合理。
3.轨道交通工程
车站出入口、风亭等应设计合理,样式应美观。
四、其他说明
1.本审查要点适用于淄博市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区域,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三县参照执行。
2.本审查要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淄博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对照表
一、建筑工程类项目
审查内容 |
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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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 |
总平面图 |
1 |
应注明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图纸名称、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校对及审核人员、方案完成日期,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资质章、注册师资质章,应有相关人员签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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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标示图名、指北针、坐标、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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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绘制区域位置图,标明项目地块在城市中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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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正确绘制用地界线、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建筑退让线、轨道交通控制线、文物保护范围控制线、古树名木保护范围控制线等各类控制线及高压走廊、油气管道、微波通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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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依据实测地形图进行设计,正确反映场地及周边至少50米范围内的现状或规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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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标明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使用功能、名称(或编号)、层数、高度、出入口位置、正负零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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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应标明建(构)筑物退让各类控制线的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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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应标明建(构)筑物间间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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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标明规划道路红线、绿线等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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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应标明拟建建(构)筑平面外轮廓(应按不同粗细线标明底层建筑外轮廊、屋顶平面、阳台及其他外轮廊)尺寸,应绘制地下建筑轮廓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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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应标明场地内需保留的建(构)筑物、树木(含古树名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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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应标明建(构)筑物正负零标高,各出入口标高,过街天桥或连廊等标高,道路、广场、停车场、台阶、活动场地、水面等控制性标高。对未实施的规划道路,应考虑场地将来道路实施时的标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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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应标明绿地(含水面)、广场、停车场、活动场地、构筑物(含围墙、大门等)等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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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单体 |
1 |
应标示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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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完整提供平、立、剖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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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单体的层数、尺寸应与总平面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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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建筑内部平面、剖面设计等,只审查与确定建筑性质、核算容积率等事项相关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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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审查 |
总平面图 |
1 |
建设规模(包括总建筑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积等)、分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充电设施配比)等规划指标应标示准确,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土地出让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家及省、市设计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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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退让用地边界和各类控制线应符合规划条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其他专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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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下空间不应超出土地权属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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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与周边现状、规划建筑,轨道交通、高压线路等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危险品设施、保密单位等的间距应符合相关要求,各建(构)筑物之间间距应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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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规模应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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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业项目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应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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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相邻的邻避设施(如垃圾转运站、变电站、加油站、公交首末站、公共厕所、换热站、燃气调压箱等)位置应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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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单体 |
1 |
建筑物功能应与用地性质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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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高度应符合规划条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景观风貌保护等相关要求。有净空高度控制的项目(如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周围、文物建控地带内项目),建筑物最高点高度应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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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项目应取得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范围及结论应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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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审查 |
总平面图 |
1 |
场地内建筑空间布局和功能配置应合理;道路、停车场、绿地、广场等应布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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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与周边区域自然条件(含山体、河流等)有机结合,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形成良好的景观视线或对景关系。应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的城市现状肌理,保证规划与现状之间良好的图底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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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片开发的居住区、商业以及高校、医院等项目,应根据项目功能要求合理分区,各功能组团之间结构关系应清晰明确。分期建设项目应划分各期建设的区域范围,明确注明本次规划报建建设期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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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方案应合理组织对外交通,与项目周边城市干道、立交、轨道交通等应有效衔接;机动车和人行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的关系应合理。应合理组织内部交通,不应对居住环境产生影响;内部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停车设施、道路坡度等应合理。地下车库出入口不应对周边建筑及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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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场地竖向设计应合理利用现状地形,建筑、绿地及其他场地布局应合理利用用地建设条件,应避免大量土石方挖填,应形成高低转换、富有变化的建筑外部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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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绿地、广场、活动场地等公共空间的布置应形成良好的景观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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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单体 |
1 |
建筑应体现时代性、地域性和项目特性,符合城市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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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空间形态应优美、富有韵律,应与周边区域协调,形成良好的天际线及视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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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色彩应协调,色彩分区应合理,主色调应统一,色彩变化应有序,变化效果应舒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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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表现形式应与建筑功能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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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沿街立面形态、高度设置应与街道尺度关系协调,形成舒适美观的街道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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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共空间周边的建筑底部(近人部分)应精细化处理;屋顶设备应做隐蔽化处理;空调机位、太阳能等附属物应统一处理,与立面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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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围墙、大门等构筑物造型(或样式)、色彩、材质、体量等应美观,尺度应合理,应合理利用场地建设条件,应与所处环境及与周围建筑关系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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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工程类项目
审查内容 |
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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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 |
总体要求 |
1 |
应标示图名、指北针、坐标、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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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正确绘制各类控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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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地面标高、设计标高、坡度、竖曲线半径等应标注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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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
4 |
道路红线、道路绿线、道路中心线、车行道边线、人行道边线、路口渠化、平曲线半径、平面坐标等应标注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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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 |
5 |
应标明线路走向、出入口以及风亭、冷却塔等地面附属设施控制点,应标明平面坐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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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审查 |
总体要求 |
1 |
工程长度、道路等级或轨道交通类型等规划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划条件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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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
2 |
用地面积,道路红线、道路绿线控制距离,设施类型、位置等应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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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 |
3 |
轨道交通控制线宽度应满足要求;与重要地下设施、管线的竖向关系应满足要求;区间及车站的主要横断面设置应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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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审查 |
总体要求 |
1 |
与城市路网、相邻道路、周边用地与建筑的关系应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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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
2 |
道路横断面形式、交叉形式、路口渠化、控制点标高应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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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 |
3 |
车站出入口、风亭等应设计合理,样式应美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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