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山东华电沂源摩天岭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工作(钻孔临时 道路)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发文机关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字号
淄自然规划字〔2024〕34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4-5440197
成文日期
2024-04-24
发文日期
2024-04-2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同意山东华电沂源摩天岭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工作(钻孔临时道路)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淄自然规划字〔2024〕34号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华电沂源摩天岭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工作(钻孔临时道路)临时占用沂源县石桥镇石桥村、郭家上峪村,石桥镇人民政府(镇办林场)的1个镇2个村、1个镇办林场集体林地0.7702公顷。临时占用期限24个月。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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