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类信息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2-525468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04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类信息

发布日期: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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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6月份行政处罚类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区县 月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时间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信息是否完整 备注
1 经开区 6月份 淄自然规划执土罚字[2022]3150 2022/06/01 土地管理法第二、五十九条 非法占用土地案 靳**   非法建设钢结构车间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罚款已交  
2 经开区 5月份 淄自然规划执土罚字[2022]3151 2022/05/24 土地管理法第二、四十四条 非法占用土地案 淄博市住房和建设局 00000000000000000X 非法建设昌国路快速路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纪委已对当事人作出处分决定  
3 经开区 6月份 淄自然规划执土罚字[2022]3152 2022/06/20 土地管理法第二、四十四条 非法占用土地案 淄博市住房和建设局 00000000000000000X 非法建设宝山路快速路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纪委已对当事人作出处分决定  
4 经开区 6月份 淄自然规划执土罚字[2022]3153 2022/06/20 土地管理法第二、四十四条 非法占用土地案 淄博市住房和建设局 00000000000000000X 非法建设鲁山大道快速路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纪委已对当事人作出处分决定  
5 经开区 6月份 淄自然规划执土罚字[2022]3201 2022/06/01 土地管理法第二、五十九条 非法占用土地案 盛祥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370300MA3CQ1PB7D 非法建设钢结构车间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罚款已交  
6 经开区 6月份 淄自然规划执土罚字[2022]3202 2022/06/02 土地管理法第二、五十九条 非法占用土地案 仇**   非法建设钢结构车间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罚款已交  
7 经开区 5月份 淄自然规划执土罚字[2022]3205 2022/05/09 土地管理法第二、五十九条 非法占用土地案 李*   非法建设钢结构车间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罚款已交  
8 经开区 6月份 淄自然规划执土罚字[2022]3303 2022/06/16 土地管理法第二、五十九条 非法占用土地案 高*   非法建设钢结构车间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罚款已交  
9 桓台县 5月份 桓自然资罚字[2022]112号 2022/05/16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59条规定 未经依法批准建设仓库 苏*友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于2008年4月占用桓台县索镇张桥村土地447平方米建设仓库,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42条和《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1、责令苏**将非占用的447平方米土地退还索镇张桥村。2、对当苏**法占用的447平方米建制镇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处以罚款,计罚8940元。  
10 桓台县 5月份 桓自然资罚字[2022]111号 2022/05/16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59条规定 未经依法批准建设仓库 巩*强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于2021年3月占用桓台县索镇河崖头村土地2280平方米建设仓库,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42条和《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1、责令巩*强将非法占用的2280平方米土地退还索镇河崖头村。2、对巩强非法占用的2280平方米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处以罚款,计罚45600元。  
11 桓台县 6月份 桓自然资罚字[2021]143号 2022/05/17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59条规定 未经批准建设房屋及活动广场 马桥镇陈三村村民委员会 54370321K234295507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于2019年占用马桥镇陈三村土地5655平方米建设房屋及活动广场,用于村庄办公、长者食堂、村集体文化活动场所,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42条和《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1、责令马桥镇陈三村委将非法占用的5655平方米土地退还;2、对马桥镇陈三村委非法占用的5655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罚113100元。  
12 桓台县 6月份 桓自然资罚字[2021]203号 2022/06/10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59条规定 未经批准建设仓储棚 王*华   未经依法批准于2020年11月占用桓台县田庄镇史家村土地890平方米建设仓储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第1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42条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1、责令王*华将非法占用的890平方米土地退还田庄镇史家村;2、对王国华非法占用的土地按每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罚17800元。  
13 博山区 4月份 博自然资罚字[2022]6801号 2022/0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山东幽幽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山东幽幽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70304MA3WCPFD77 违法占地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1099平方米土地;2、对非法占用土地并处罚款21980元。  
14 博山区 4月份 博自然资罚字[2022]6902号 2022/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石马镇蛟龙村村民燕静非法占地案 燕*静   违法占地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1063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地1063平方米范围内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土地并处罚款26575元。  
15 博山区 6月份 博自然资罚字[2022]6711号 2022/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山头街道办事处樵岭前村村民刘维国非法占地案 刘*国   违法占地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77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地77平方米范围内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土地并处罚款1925元。  
16 周村区 5月份 周自然资罚字(2022)第8121号 2022/05/25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地建设智能化绿色预拌混凝土 山东元华源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20294平方米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42条和《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对山东元华源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20294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罚405580元。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