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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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6462XU/2024-542362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1-1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今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完成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引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2023年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366条,阅读总量达47.4万次,提供服务查询3519余次;网站更新各类政务信息2332余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13件,全部按时限答复,回复率达到100%,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实施豁免清单及“一号改革工程”。改革完成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1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7项、优化审批服务4项;依托数据赋能深化“无证明审批”成效,对177项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全部实现免提交,使申请材料缩减12%,即办件占比达60%,办事时限压缩近90%,给企业和群众节省了时间。
三是推行不动产利民服务新举措。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与省“一网通办”平台的对接,同时协调税务、财政等部门,打通网上“综合受理”通道,实现线上申请、网上查看的“一网通办”新模式。制定《关于优化土地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与预售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意见》,巩固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理顺土地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与预售许可关系,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法治监督,持续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集中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开展《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决策事项草案》等重大行政决策2件。依据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率100%,今年共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作出合法性初审意见17件。
三是全力做好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推进卫片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双清零”,已整改到位违法建设占用耕地图斑90个,耕地286.81亩;整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30个,面积36.75亩;整改“非农化”图斑360个,面积911.69亩。整改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26个,整改林业违法图斑34个,整改违规侵占林地问题1699个,面积393.841公顷,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勇于担当作为,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强化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森林防火百日安全”攻坚行动,落实“五清”和计划烧除工作,清理林区等重点区域10000余亩,打造防火隔离带600余公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被评为2019-2021年度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参加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国有林场技能竞赛,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实现两连冠。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共开展督查50余组,检查矿山企业75家,发现重大隐患问题2条,一般隐患问题6条,已全部督导整改到位;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共排查现场937处,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3起,坚决杜绝因非法采矿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121处,逐一制定防治措施、落实防治责任。建立健全预警“叫应”机制,在43处重要隐患点安装了136套专业设备,进行实时远程监测监控,今年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信息4条,累计接收达1320人次,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留足“提前量”。
(四)突出法治惠民,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对上会研究的用地项目、规划许可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避免法律风险。利用编印的《常见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化解指引》,督导各区县妥善应对行政应诉案件。坚决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目前,共办理行政争议案件62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34件,行政复议案件28件。
二是完善法治队伍建设。践行公职律师制度,聘任内部法律顾问5名,外聘法律顾问2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智库”作用,积极参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通过学法考试、案卷评查等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加强信访问题化解攻坚。下发《关于全市市域社会稳定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措施,压实各级责任,集中力量妥善化解,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今年共排查出信访积案17件,其中省厅领导包案10件,市局领导包案7件,已全部化解。
(五)夯实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印发《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为全系统选购发放《自然资源法治常识一本通》等法律解读书籍,举办学习《行政复议法》等新法新规的专题讲座,为干部职工提供有效法治供给。
二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法律进社区、进企业等工作,通过专题讲座、电台节目、书画笔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利用新媒体平台设立普法专栏,通过以案释法、动画视频等形式生动诠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三是唱响“法润自然”普法品牌。推动建立“一室、一站、一点、一员”四级普法宣传联动机制,建成市级法治工作室7个、法治工作站70余个,建有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实践基地22处,聘任自然资源咨询员2600余名,不断完善普法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普法工作,打造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普法品牌。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法治理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0次,带头研学,带头讲法,切实增强法治理论水平。二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列为全局重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坚持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先后多次专题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工作,迎接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组检查评估。三是提高法治工作能力。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法,多次开展专题学法活动,组织法律知识考试,覆盖1200余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还需加强,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行政机构改革后执法队伍建设滞后,还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依法行政观念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
(二)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切实完成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三)持续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24年立法调研工作,统筹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及时对临期文件开展评估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到期提醒、实时清理”。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预防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法证件的申领、年审、换证和注销工作。
(五)全面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谁作为、谁负责”的行政复议应诉责任制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及时与行政复议机关、法院沟通,商讨案件办理中依法行政的有关问题。加强案件审查,及时过问案件处理情况,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六)创新抓好自然资源普法宣传。紧跟当前自然资源领域管理形势变化和法治建设的需求,组织法治讲座、法律考试等学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开展普法宣传,用好新媒体平台向公众宣传法律法规。指导区县做好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示范基地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的积极作用。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