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因保管不善,将抵押人:李春玲,证号为: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145号的不动产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并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