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01-1240890,淄国用(2013)第A24414号的不动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并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琳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