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雪丽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号为01-1035306,土地证号为淄国用(2007)第A1064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 孙雪丽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