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美/宋以全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2249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俊美 宋以全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