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等15个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23日(3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我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联系,联系电话:2777258。
附件:拟注销采矿许可证清单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拟注销采矿许可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