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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5个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2 09:30: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淄博嘉丰矿业有限公司等15个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23日(3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我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联系,联系电话:2777258。

附件:拟注销采矿许可证清单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拟注销采矿许可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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