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芬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号为:01-1258772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号:淄国用(2014)第A11616号的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爱芬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