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名亮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01-122115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淄国用(2013)第A17812号的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高名亮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