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田家村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土地证号:张集用(2016)第00001的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田家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