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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5】张店区0118号

发布日期:2025-03-04 11: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据《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字[2022]67号《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针对淄博火车站北广场棚改项目被征收房屋及土地,该项目A6地块区域住宅占地范围内的房屋已经与被征迁人签订征迁补偿协议,完成合法征收,并已对地上房产实施拆除,被征收人搬迁后,由张店区人民政府车站街道办事处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其房产证已丢失,并未收缴其房产证。经张店区人民政府车站街道办事处主导实施,为加快推进淄博火车站北广场片区棚改项目土地收储,完善棚户区改造项目供地手续。现依据张政字[2022]67号《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将上述涉及的不动产证书申请办理公告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明细见附件: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房产证号

1

淄博市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

张店区杏园西路92号楼3单元2层东户

02-1108029

 

声明人: 张店区人民政府车站街道办事处

                      2025 年 3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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