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生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鲁(2023)淄博文昌湖区不动产权第000034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清生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