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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转移公告【2024】张店区0003号

发布日期:2024-10-17 15:45:49 浏览次数: 字体:[ ]

  权利人张雪玲,坐落于张店区铁四村9号楼4单元4层中户、张店区铁四村9号楼4单元4层东户,房产证号:01-1282114、01-1282115号的不动产两处,权利人张雪玲系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原淄博铁路医院,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退休职工,在该院统一分配福利房中,分配到该院原户主刘静溪所有的“张店区铁四村9号楼4-31(1)和张店区铁四村9号楼4-31(2)”的两套住宅房产,现张雪玲已出资购得上述两套房产,淄博铁路建筑段在2003年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土地证使用权人仍是原房主刘静溪,淄博铁路建筑段在2014年12月1日统一办理了房产证,权利人是张雪玲,原房主刘静溪并未办理该两套房产的房产证。

  经查询上述不动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刘静溪,土地证号为:淄房改国用(2003)第A93259号,淄房改国用(2003)第A93260号,因张雪玲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现为其公告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不动产权利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向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依法为张雪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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