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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4】高新区0149号

发布日期:2024-10-15 15:30:08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尚华因保管不善,将鲁(2021)淄博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58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尚华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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