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GX02-05、12、13、14、18、19、2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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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GX02-05、12、13、14、18、19、2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由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23年7月19日批复(淄政字〔2023〕61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修改范围 修改地块GX02-14-08、GX02-14-09、GX02-14-10、GX02-14-11、GX02-14-12位于西五路以西、裕民路以北,规划修改范围约12.77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12月); 7.《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8.《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9.《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6);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三、规划修改内容 1.修改内容 修改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界限、用地性质、控制指标及配套设施等。 2.技术指标 商业用地面积1.19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50,建筑密度不高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25%。居住用地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6.99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20,建筑密度不高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绿地率不小于35%;服务设施(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0.5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65,建筑密度不高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绿地率不小于35%。 3.公服配套设施及公共绿地 控规修改后,拟修改地块范围内可容纳约0.34万人口,形成一个居住街坊,配建居住街坊要求的配套设施。GX02-14-08地块设置不少于0.07公顷集中绿地,GX02-14-09地块设置不少于0.10公顷集中绿地。 所涉及的生活圈配套设施与公共绿地,与南石社区、赵庄东吕社区共享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和十五分钟生活圈的配套设施与公共绿地,位于齐新大道-济青高速-世纪路-西五路区域。 4.修改前后指标对比表
备注:规划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值,绿地率为下限值。 四、公布地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0533-3590237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0533-3159216 六、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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