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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GX02-05、12、13、14、18、19、2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3-07-24 17:47: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高新区GX02-05、12、13、14、18、19、2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由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23年7月19日批复(淄政字〔2023〕61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修改范围

修改地块GX02-14-08、GX02-14-09、GX02-14-10、GX02-14-11、GX02-14-12位于西五路以西、裕民路以北,规划修改范围约12.77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12月);

7.《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8.《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9.《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6);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三、规划修改内容

1.修改内容

修改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界限、用地性质、控制指标及配套设施等。

2.技术指标

商业用地面积1.19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50,建筑密度不高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25%。居住用地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6.99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20,建筑密度不高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绿地率不小于35%;服务设施(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0.5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65,建筑密度不高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绿地率不小于35%。

3.公服配套设施及公共绿地

控规修改后,拟修改地块范围内可容纳约0.34万人口,形成一个居住街坊,配建居住街坊要求的配套设施。GX02-14-08地块设置不少于0.07公顷集中绿地,GX02-14-09地块设置不少于0.10公顷集中绿地。

所涉及的生活圈配套设施与公共绿地,与南石社区、赵庄东吕社区共享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和十五分钟生活圈的配套设施与公共绿地,位于齐新大道-济青高速-世纪路-西五路区域。

4.修改前后指标对比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m²)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停车位配比

配套设施个数

修改前

GX02-14-08

B1

1.74

3.00

40

50

25

0.4

6

GX02-14-09

R2

4.85

2.20

20

75

35

1.0

1

GX02-14-10

B1

0.95

2.00

35

50

25

0.4

2

GX02-14-11

B1

1.21

3.50

40

85

25

0.4

3

GX02-14-12

G1

1.43

——

——

——

85

——

——

修改后

GX02-14-08

R2

2.74

2.20

20

54

35

1.3

11

GX02-14-09

R2

4.25

2.20

20

54

35

1.3

22

GX02-14-10

R22

0.57

0.65

30

15

35

0.5

1

GX02-14-11

B1

1.19

1.50

40

24

25

0.4

9

GX02-14-12

G1

1.43

——

——

——

85

——

——

备注:规划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值,绿地率为下限值。

四、公布地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0533-3590237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0533-3159216

   六、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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