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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BS01-06、07、09、10、1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2-02-10 14:40:08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1月2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复了《淄博市博山区BS01-06、07、09、10、1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淄政字〔2022〕7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BS01-06、07、09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研究范围与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西起孝妇河东岸及工业东路、南至白石路、东临五岭路、北到博山区界,面积约为177.69公顷,规划范围为96.42公顷。

2、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96.42公顷,除0.23公顷的水域外,其他为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七大类用地。各类用地规模及比例见下表。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8.10

8.42

R2


二类居住用地

8.10

8.4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8.38

8.71

A3


教育科研用地

2.60

2.70


A33

中小学用地

2.60

2.70

A4


体育用地

5.78

6.01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57

0.60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57

0.60


B49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57

0.60

M



工业用地

53.46

55.58

M2


二类工业用地

53.46

55.58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4.45

15.02

S1


城市道路用地

14.45

15.02

U



公用设施用地

4.92

5.11

U2


环境设施用地

4.92

5.11

U21

排水用地

4.92

5.11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6.31

6.56

G1


公园绿地

5.49

5.71

G2


防护绿地

0.82

0.85

H11

城市建设用地

96.19

100.0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共绿地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落实五分钟生活圈、居住街区的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指标。规划区域划分为两个居住街区、一个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同时含有部分十五分钟及十分钟生活圈的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

4、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落实。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1)容积率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9-2.7,中小学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8,体育用地不高于1.2,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排水用地不高于0.8,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0。

(2)建筑高度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建筑限高36-60米,污水处理厂建筑限高24米,体育设施建筑、中小学建筑限高24米,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建筑限高24米,工业用地不设置建筑限高。

(3)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规划范围内新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不高于20%-28%,中小学用地建筑密度不高于30%,体育用地建筑密度不高于26%,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建筑密度不高于40%,排水用地建筑密度不高于30-40%,工业用地建筑系数不低于40%。

(4)绿地率

规划范围内新建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35%,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5%,体育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40%,中小学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35%,公园绿地绿地率不低于70%-90%,工业用地绿地率不高于15%。

二、BS01-10、1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研究范围与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西起太阳山山脚、南及东至东环路、北至奎山山脚,面积约为60.12公顷,规划范围约为10.31公顷。

2、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0.31公顷,皆为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各类用地规模及比例见下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M



工业用地

9.06

87.88

M2


二类工业用地

9.06

87.88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25

12.12

S1


城市道路用地

1.25

12.12

H11

城市建设用地

10.31

100.00

3、控制指标

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15%,不设置建筑限高。

三、公布地点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四、联系方式

博山规划管理办公室 2758845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 3159216。

五、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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