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ZH03-10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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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ZH03-10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21年7月15日批复(淄政字〔2021〕63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以西、青年路以北、东街以东、机场路以南区域,总用地面积23.41公顷。 二、 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范围内均为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五大类用地。各类用地规模及比例见下表。 规划用地汇总表
三、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共绿地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规划区域作为一个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落实五分钟生活圈、居住街坊的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指标,并保留部分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设施。同时依据《淄博市城市消防规划(2015-2030年)》,落实丝绸路小型消防站设施。 四、 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落实。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一) 容积率 规划范围内新建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50以下,居住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20以下,幼儿园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65以下,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50以下。 (二) 建筑高度 规划范围内的新建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54米以下,居住服务设施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幼儿园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商业建筑高度控制在50米以下。同时,规划区所有建筑高度应符合周村机场净空要求。 (三) 建筑密度 规划范围内新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20%以下,居住服务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幼儿园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商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下。 (四) 绿地率 规划范围内新建居住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5%以上,居住服务设施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上,幼儿园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5%以上,商业用地绿地率在20%以上,公园绿地绿地率控制在70%以上。 五、 公布地点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六、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 6420055 空间规划科 3170325 政策法规科2773823 七、 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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