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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03-04街坊(北部)修改》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1-12-14 14:23:52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03-04街坊(北部)修改》(以下简称《规划》)由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21年11月17日批复(淄政字202110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修改简介

  1、规划修改范围

ZD03-04街坊位于淄博新区原山大道以西、青岛路以东、新村路以北、人民路以南,街坊面积约58.64公顷。本次修改范围为共青团路以北用地,包括ZD03-04-02-01、ZD03-04-02-02、ZD03-04-03-01、ZD03-04-03-02、ZD03-04-03-03五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6.29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规划修改内容

(1)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

原控规ZD03-04-02-01、ZD03-04-02-02地块重新划分用地边界,划分后ZD03-04-02-01地块用地性质不变,ZD03-04-02-02地块用地性质由服务设施用地(R22)修改为商业用地(B1)。

(2)技术指标

ZD03-04-02-01地块用地面积由4.29公顷修改为3.97公顷,容积率上限由2.0修改为2.9,建筑限高由55米修改为80米。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不变。

ZD03-04-02-02地块用地性质由服务设施用地(R22)修改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由1.52公顷修改为1.84公顷,容积率上限由1.5修改为2.0、建筑密度上限由30%修改为40%、建筑高度上限由20米修改为25米。绿地率不变。

ZD03-04-03-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由3.01公顷修改为2.87公顷。

ZD03-04-03-02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由6.61修改为6.65公顷,容积率上限由2.5修改为2.9,建筑密度由30%修改为20%,建筑高度上限由75米修改为80米。绿地率不变。

ZD03-04-0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为服务设施用地(R22),用地面积为0.85公顷,设12班幼儿园一处,容积率上限由0.60修改为0.65。其余指标不变,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16米。

(3)公服配套

十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设置

ZD03-04-02-02地块设置本街坊十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小学与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不在修改地块范围内)。主要包括六项:

①商场: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

②建筑面积750-1500平方米的菜市场,或建筑面积2000-2500平方米生鲜超市。

③餐饮设施。

④银行营业网点。

⑤电信营业网点。

⑥公交车站。

根据《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报批稿)》,ZD03-04-02-02地块设生活服务站一处,主要内容为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及社区服务咨询等,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可结合商业建筑复合建设;ZD03-04-02-02地块设微型消防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

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设置

ZD03-04-03-02地块和ZD03-04-03-03地块内分别设置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设置。其中ZD03-04-03-03地块内设幼儿园一处,ZD03-04-03-02地块配建以下十项设施:

①社区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室、残疾人康复室):建筑面积600-1000平方米。

②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250-1200平方米。

③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独立占地,用地面积770-1310平方米,同时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

④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独立占地,用地面积150-750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

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独立占地,建筑面积350-750平方米,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

⑥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用房明确在小区建筑首层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⑦社区商业网点。

⑧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6-10平方米。

⑨生活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60-120平方米。

⑩公共厕所。

此外,按照淄博市相关规定,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党群服务中心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设置;

②新建居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建筑总面积的10%。

居住街坊配套设施设置

ZD03-04-02-01及ZD03-04-03-02地块内分别配建以下设施,上述设施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表C.0.3的要求。

①物业管理与服务。

②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70-450平方米。

③室外健身器械。

④便利店:建筑面积50-100平方米。

⑤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

⑥生活垃圾收集点。

⑦居民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⑧居民机动车停车场(库)。

二、公布地点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三、联系方式

张店分局 2210370;

规划管理科 3159216。

淄博新区ZD03-04街坊(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前后对比图


淄博新区ZD03-04街坊(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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