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5-550880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3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负责人解读|《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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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林草兴则生态兴,森林和草原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筑牢鲁中南生态安全屏障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

淄博是老工业城市、资源枯竭城市,也是全国110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21.56%,位居全省第四位。淄博市作为鲁中南山地丘陵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特殊,地位重要。当前,随着我市科学绿化行动的深入开展,一是适宜造林空间不足,全市可利用的造林地块大多为瘠薄荒山、工矿废弃地,造林成本高,生态建设用水矛盾比较突出;二是现有林分多为人工纯林、混交林少,森林特别是集体林的总体质量相对较低,森林“四库”效益发挥不明显、不突出;三是林业生态资源产业化相对薄弱,林业生态资源经济价值挖掘的深度不够,离生态保护下的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尚有较大差距;四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林草行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投融资机制不够灵活,林草资源管理、综合防控能力、信息化建设水平还不能满足新时代林草工作需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2024年全市总林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林长引领作用,着力破解制约林业发展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林业生态建设综合效益,助力美丽淄博生态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本《实施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为: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3.山东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4.《山东省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3〕89号)

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24〕10号)

6.《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

7.《山东省国有林场发展规划(2021-2035年)》

8.淄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9.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淄博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淄环工委办﹝2024﹞5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2030年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第二部分,坚持“扩绿、兴绿、护绿”三措并举,明确了10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科学实施国土绿化,扩大绿色总量;二是切实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四是做优做强传统林业产业;五是培育绿色富民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六是拓展林下经济发展新路径;七是加强林业资源监督管理;八是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九是加快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十是增强林业文化支撑能力。

第三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

下一步,全市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将抓好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同,制定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完善金融支持、强化科技赋能、优化社会服务,切实发挥各级林长“头雁效应”,广泛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统筹推进林业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林业生态文化高品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