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淄博市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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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462XU/2025-550222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一、制定背景
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函〔2023〕17号),全面部署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基准时点为2023年1月1日。
二、制定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
2.《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函〔2023〕17号);
3.《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
4.《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
5.《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
6.《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
7.《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071-2022);
8.《园地估价规程》(送审稿);
9.《林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
10.《林地估价规程》(送审稿);
11.《草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
12.《草地估价规程》(送审稿)
三、制定过程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5月起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淄博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工作成果于2024年3月5日经公开听证,2024年10月30日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2025年1月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形成《通知》,公布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范围
淄博市园地、林地、草地以图斑形式定级,定级范围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所有现状园地、林地、草地图斑。淄博市现状园地图斑81809个、面积116.85万亩;林地图斑190005个、面积257.45万亩;草地图斑31322个、面积28.56万亩。
(二)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内涵
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是指在淄博市行政范围内,以园地、林地、草地级别为基本单位,针对园地、林地、草地的特定权利类型、公开市场条件,评估确定各级别在一定利用类型、平均稳定收益水平条件下于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水平。
园地、草地基准地价不含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价值,林地基准地价包含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价值。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要求,淄博市本轮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23年1月1日。
用地类型为园地(分:果园、其他园地);林地(分:商品林、公益林。商品林、公益林又都分:乔木林地、其他林地);草地(只含其他草地)。
权利类型为承包经营权。
权利年期为30年。
(三)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基本情况
本次淄博市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评估采用样点地价平均法。全市共采用园地样点1443个、林地样点769个、草地样点735个。在基准地价初步制定后,采用定级指数模型法进行了验证,并在征求有关各方面领导、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级别基准地价进行充分论证调整,最终确定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基本情况如下:
1、园地基准地价。全市果园基准地价在1.8万元-3.08万元/亩之间,最高价是沂源县,最低价是桓台县和高青县;其他园地基准地价低于果园价格,在1.6万元/亩-2.97万元/亩之间。
2、林地基准地价。全市商品林乔木林地基准地价在1.4万元/亩-2.25万元/亩之间,其他林地价格在1.35万元/亩-2.06万元/亩之间,最高价是博山区,最低价是临淄区和高青县;公益林价格略高于商品林价格,高青县无公益林,公益林乔木林地基准地价在1.45万元/亩-2.34万元/亩之间,最高价是博山区,最低价是周村区,其他林地基准地价在1.4万元/亩-2.25万元/亩之间,最高价是博山区和临淄区,最低价是周村区。
3、草地基准地价。全市草地基准地价在0.57万元/亩-1.1万元/亩之间,最高价是张店区和高青县,最低价是沂源县。
五、成果应用
开展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综合评价质量分布状况,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可以显化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
六、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为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33-277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