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提供使用流程(试行)》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3-541843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提供使用流程(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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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提供使用流程(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按照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参考北京、宁波等地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淄博市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流程(试行)》。

二、制定目的

进一步加强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集约化管理,推动非涉密测绘地理成果的社会化应用,向企业提供遥感影像、地形图等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实现数据前置供给服务。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3)《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自然资发〔2020〕95号)

(4)《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国测发〔2017〕12号)

同时参考《北京市非涉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宁波市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规定》《青岛市建设单位申请使用实景三维青岛建设非涉密成果办理流程》等。

四、主要内容

主要涉及提供内容和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提交材料、审核时限、收费要求、其他事项等内容

五、提供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1:500地形图、1:500影像图、1:2000影像图、城市级实景三维。1:500地形图、1:500影像图、城市级实景三维覆盖各区县城镇开发边界(工作责任边界);1:2000影像图覆盖淄博市全域。

六、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是在我国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

(二)有明确、合法、具体的使用目的;

(三)申请的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范围、种类、数量与使用目的、用途相一致;

(四)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五)保管和使用条件符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