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淄博市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3-539553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稿解读|关于《淄博市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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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全力建设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按照《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淄博市2023年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三)《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四)《地名管理条例》

(五)《淄博市门楼牌管理办法》

(六)《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淄建改办〔2023〕2号)

(七)《淄博市2023年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淄营转办〔2023〕1号)

(八)《淄博市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意见》(淄建改办〔2021〕9号)

三、制定过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收集相应资料、学习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形成了《淄博市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方案》初稿,于8月23日向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有关科室、局属单位征求第一轮意见,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后,于9月13日向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再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于9月22日商请各部门会签,9月28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优化审批流程。通过建设工程方案联合审查环节,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同步审查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号等信息,同步发放附带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号审批附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

(二)整合申请材料。在原有《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中增加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相关信息,形成新版《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将所需申请材料进行整合精简,形成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材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