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开展荒山绿化行动的实施方案》专家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2-532472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4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稿解读|《关于开展荒山绿化行动的实施方案》专家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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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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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荒山绿化行动的实施方案》。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家二级调研员程荣臣对《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实施荒山绿化行动是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山东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精神,我市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大力倡导群众性、社会化绿化行动,把宜林荒山绿化作为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为进一步加快荒山绿化,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实现荒山应绿尽绿,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按照宜造则造、宜封则封的原则,根据立地条件和林业发展规划,科学选择造林绿化模式,着力提高荒山绿化建设标准,不断提升绿化景观效果,利用四年时间,到2025年年底,全市计划完成荒山绿化18.2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97万亩(淄川区1.92万亩、博山区0.6万亩、临淄区0.2万亩、沂源县2.19万亩、高新区0.01万亩、经开区0.04万亩、文昌湖区0.01万亩);封山育林13.28万亩(淄川区4.84万亩、博山区4.75万亩、临淄区0.61万亩、沂源县3.08万亩)。

三、如何确定荒山绿化图斑?

本次新时代大规模荒山绿化工作以淄博市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简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定的地类为基础,结合国家、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下发的图斑,主要包括:“其他土地”中适宜造林绿化的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其他草地”以及林地中适宜造林绿化的“其他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各区县结合造林绿化技术方案要求,通过内业评估和外业调查举证,剔除了不适宜图斑,剩余适宜造林图斑全部纳入本次荒山绿化行动。

四、主要的绿化方式及树种有哪些?

按照宜造则造、宜封则封的原则,科学合理选择绿化方式。人工造林以营造防护林为主,兼顾经济林、能源林、特种用途林等,主要栽植侧柏、黄栌、连翘、文冠果、山杏、山桃等树种。对土层瘠薄山地、裸岩石砾地以及未成林造林地,采取投入少、见效快的封山育林模式,以封、造、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封育加人工辅助手段,增加林草覆盖度。

五、如何做好荒山绿化管护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科学造林,严把整穴、苗木、栽植关,全力打造亮点工程、精品工程。一是通过纳入国家、省生态公益林和地方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和保障常态化管护经费。二是充分整合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把管护工作落到实处,以保护好荒山绿化成果。三是加大封山育林管护力度。有封山育林任务的区县、镇办,及时发布封山育林公告,封育期内严禁从事放牧、砍材、采挖树木等毁坏林木、破坏植被的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有荒山绿化任务的村委会订立村规民约,依靠广大村民共同做好荒山绿化管护,确保造一片、活一片、巩固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