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4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24
  • 字号:
  • |
  •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全力打造公开透明自然资源信息平台,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1.聚焦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加强信息公开。指导、督促各区县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依法推进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定期确定和更新。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公开。做好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

2.聚焦征地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征地信息公开检查督促,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公开征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复文件及转发文件、“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以及拟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优化市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指导、督促各地突出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3.聚焦规划信息公开。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时对编制完成的各类城市规划进行公示公开。大力推进规划审批信息公开公示。主动公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依据、审批时限和审批程序;依法定程序批准并已生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以上层次的城乡规划的主要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和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认可书的主要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4.聚焦深化政策高质量解读加强信息公开。明确解读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深化解读内容,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创新解读形式,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解读。

5.聚焦舆情回应加强信息公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政策,要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文件起草科室需提请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解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确保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应。

6.聚焦财务管理加强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将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和上年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等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

7.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通过网站公开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等相关事项。

(二)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1.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市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科室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

2.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除涉密事项外,一律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接受公众监督,促进依法履职。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逐一明确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环节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让企业、群众一看就懂、一目了然。逐步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实现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提供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标准。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3.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性文件评价机制和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强门户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

2.提升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管理水平。不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清理“僵尸”栏目、“睡眠”专题,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平台的网民留言。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探索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数据无缝交换,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深入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土地征收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压力,指导基层政府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细化公开已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信息。

三、措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各科室(单位)要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完善制度规范。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见附件2)。

3.开展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每年至少组织1次本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大人才交流力度,建立跟班学习、轮岗培训机制,实施以干带训,进一步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强化工作落实。各科室各单位要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对照《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部署安排、推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对相关公开事宜提出相关标准并加强落实,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指导、推动系统内业务工作的政务公开。

 

附件:1.附件1 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2. 附件2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信息 基本目录 (2023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