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4-542680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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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70770;电子邮箱:zbgtxxb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和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约2332条,其中工作动态148条、行业新闻124条,涉及规划、地政、矿政、测政公示公告类1430条,通知公告42条,政策文件解读40条,财政信息28条,其他520条。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8件,均已按期办结。另通过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新媒体(微博: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信息数496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信息数1366条。

(二)依法依规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同步畅通受理渠道,进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方便公众申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确保按时办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1件,答复率达100%。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定期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关于空白栏目、错链、错字等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公开前信息审查机制,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依法依规及时主动更新政务信息。

(四)打造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始终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体,利用政务新媒体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外延。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各个栏目,按照网站公开的考核周期要求公开信息,确保栏目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网上履职尽责能力。2023年,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366条,阅读总量达47.4万次,提供服务查询3519余次,微博发布信息数496条。

(五)完善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适时调整,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报送,确保机构健全、工作衔接、推动有力。认真做好各级检查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检查反馈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对照测评指标严格落实整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6

6

0

1

8

0

1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7

4

0

1

5

0

1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2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2

6

0

1

5

0

1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3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4

0

0

4

1

0

0

0

1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不足:一是本级政策解读和部门文件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对于文件和政策的制定背景、研判和起草过程与创新举措等环节分析解读不够充分,文字解读多,图片、视频动漫等解读少,信息解读吸引力不够部分栏目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的水平不一,队伍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规范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简明问答、图解、视频、动漫更加形象直观的解读方式,对政策文件开展多维度解读保证政策解读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专业化能力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更新《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形成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督促责任科室(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标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压实责任,及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逐项整改销号,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为重点,做好征地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市场信息、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信息公开职责,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合理提供公开信息,保证申请人的知情权。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工作闭环,注重答复质量,强化科室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办件4件,分办件3件,协(会)办件11件,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办结率、面复率和办理满意率均为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创新解读形式。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谁起草,谁解读”,由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对政策性文件全面解读,做到“解读起草阶段随文件同步起草,审查阶段同文件同步审查、印发阶段解读随文件同步出台、公示阶段随文件同步公开”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技能水平,学习制作图片解读、动漫解读及H5解读,提高解读可视化同时确保解读质量。

二是开通便民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增设“以图查房”系统入口,系统包含地图浏览定位、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宗地图和房屋分户图查询下载等功能,即任何人可通过地图定位或房屋坐落查询不动产的自然属性和限制信息,提供“24小时不打烊”网上查询服务。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