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12-501515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2-01-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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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3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对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网站(http://www.zbgt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771625,传真:0533-2771637。

  一、概述

  2011年,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国土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推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首先,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市国土局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包括土地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都及时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公开。其次,公开内容完整。各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单位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及时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明确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认真学习《条例》,借鉴学习省厅和市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由局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督促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二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局职能,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进一步清理局内规范性文件,不断修订完善《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我局参照《条例》,根据市政府要求,严格界定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包括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土及地矿业务、财务预决算等各类政府信息。同时,着力加强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使其栏目设置和功能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另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参加淄博电视台“实事直通车”和“政务现场”等节目的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公民和法人可按《条例》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件,准予公开3件,因涉及第三方利益不予公开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同时,着力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1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工作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提供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整合局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和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解读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大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