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规划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16-501375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3-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规划局

淄博市规划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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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度检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淄博市规划局对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淄政办发〔2015〕10号文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淄博市规划局开设的专栏共七大项,分别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其他、统计数据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截至目前,机构职能板块已公开了单位职责、机构概况、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业务信息;政策法规板块已公开了部门发文1项,政策解读1项,其他2项;规划计划板块已公开了专项规划8项,区域规划1项;其他板块已公开了政务公告2项,部门动态157项,城市规划2项;统计数据板块已公开了专项统计报告5项及2014年市规划局部门决算、2015年市规划局部门预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板块已公开了2008-2014年度淄博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共7项,收到并处理信息公开举报1项。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度检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成立淄博市规划局加强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兼实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并下发《淄博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目标、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注重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一方面,加强市规划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并根据规划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网站栏目和专题,以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另一方面,开通新浪、腾讯“淄博规划”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淄博城乡规划信息。同时,通过信箱、网上调查等各类渠道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吸收群众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城乡规划工作。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梳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并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全面的予以发布。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主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依申请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今年以来,市规划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16件,回复16件。

    (三)完善信息公开保障措施。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在抓好日常业务学习的基础上,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全面细致学习政府信息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需注意的事项、当前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现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议、新闻发布工作内容、需重点关注的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政务微博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四)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审批项目调整信息、项目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信息等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公开本部门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并制定公开时间表,提前研究制订各类行政经费的解释说明,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公开的有效方式和途径。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受人力资源限制,部分工作存在延退现象。二是公开内容规范性还需提高,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监督机制虽基本健全,但监督力度还需要加强。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进行自觉自查和抽查的少。四是行政诉讼与信访机制调整后,规划工作面临的被动公开诉求呈爆发式增长,挤占了大量行政人力和成本,建议市政府能明确此类开支解决办法。

  附件:1.《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落实情况表》

          2.淄博市规划局加强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

          3.鹿斌佐局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批示“政府信息

公开是部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权力运作

的重要举措,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请高总按

照《通知》要求组织力量切实做好城乡规划方

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主动公开。”

  4.《关于加强地形图保密工作的通知》

        5.《淄博市规划局关于刘延顺就临淄规划分局

金山镇杨上村旧村改造建设项目规划信息公

开举报信办理情况的报告》

          6.淄博市规划局“三最”城市指标体系(http:

           //www.zbgh.gov.cn/html/article/201507/

            article_266_4005.html)

         7.2014 年度淄博市规划局部门决算(http://

           www.zbgh.gov.cn/html/article/201508/a

             rticle_266_4064.html)

           8.2015年市规划局部门预算公开(http://www.

            zbgh.gov.cn/html/article/201504/articl

             e_105_3887.html)

          9.淄博市规划局责任清单(http://www.zbbb.go

            v.cn/zer/Index.asp?Id=31)

        10.《淄博市规划局行政权力清单》(http://ww

           w.zbbb.gov.cn/qlqd/List.asp?Id=33)

          11.《关于印发<淄博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

息工作规定>的通知》(http://www.zbgh.go

             v.cn/html/article/201507/article_105_4

             043.html)

附件1

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落实情况表

重点领域

公开事项

有关统计数据

典型做法概述

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

无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审批许可审批事项;无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认真学习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梳理城乡规划系统责任清单,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区县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政府责任清单信息公开

共计9项。

1、负责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的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3、负责组织城乡规划的实施工作

4、负责组织城乡规划的修改工作

5、参与城乡规划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6、负责组织城乡规划管理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工作

7、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担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落实工作

9、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