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规划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14-501387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4-12-05 发布机构: 淄博市规划局

淄博市规划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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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淄博市规划局开设的专栏共七大项,分别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其他、统计数据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截至目前,机构职能板块已公开了单位职责、机构概况、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业务信息;政策法规板块已公开了部门发文10项,政策解读4项,地方性法规17项,其他2项;规划计划板块已公开了专项规划4项,区域规划1项,行业规划1项;业务工作板块已公开了居民办事指南7项,企业办事指南7项,行政事项17项;其他板块已公开了政务公告45项,部门动态90项,城市规划6项;统计数据板块已公开了专项统计报告4项及2013年市规划局部门决算、2014年市规划局部门预算2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板块已公开了2008-2013年度淄博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共6项。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成立淄博市规划局实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并下发《淄博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信息公开目标、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注重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一方面,加强市规划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并根据规划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网站栏目和专题,以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另一方面,开通新浪、腾讯“淄博规划”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淄博城乡规划信息。同时,通过信箱、网上调查等各类渠道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吸收群众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城乡规划工作。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梳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并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全面的予以发布。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主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依申请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今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17件,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三)完善信息公开保障措施。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在抓好日常业务学习的基础上,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积极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视频培训”,全面细致学习省政府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需注意的事项、当前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现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议、新闻发布工作内容、需重点关注的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政务微博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四)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审批项目调整信息、项目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信息等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公开本部门2014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并制定公开时间表,提前研究制订各类行政经费的解释说明,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公开的有效方式和途径。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四是新闻舆论监督也有待加强。

  附件:

  1、市规划局行政审批情况

  2、市规划局本年度预算情况

  3、市规划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