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关于印发淄博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5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关于印发淄博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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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供应管理,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切实保障我市各项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考历年实际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目标任务

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促进中心城区、重点园区、新农村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三、编制过程

2021年11月16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编制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对计划编制工作阶段安排和时间提出了要求,分为准备部署阶段、调查统计阶段、草案拟定阶段、征询完善阶段、计划报批阶段。在结合我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考历年实际供地情况和2022年度用地需求,按照计划编制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供应总量

2022年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3631.8584公顷。

(二)供应结构

商服用地占全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3.69%,工矿仓储用地占17.68%,住宅用地占15.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4.77%,交通运输用地占56.4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占2.15%,特殊用地占0.09%。

(三)供应布局

张店区计划供应量占全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9.38%,淄川区占26%,博山区占9.19%,周村区占3.94%,临淄区占8.86%,桓台县占4.53%,高青县占4.3%,沂源县占13.28%,高新区占9.9%,淄博经济开发区占8.8%,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占1.84%。

五、解读形式、渠道

关于《关于印发淄博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由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撰稿解读,政府网站作为解读渠道。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