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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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462XU/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淄自然规划发〔2022〕25号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2022年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博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淄博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1年我市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18处,设立群测群防员303人,“人防+技防”体系不断完善;发布地质灾害橙色预警1次、黄色预警8次,累计接收人员3609人次,累计转移避险人数1733人次;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市、区县两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通过省级验收。2021年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坚决守住了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底线。为全面做好我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全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0处。按照灾害规模等级划分,小型109处、中型11处;按照灾害类型划分,崩塌68处、滑坡22处、泥石流2处、采空塌陷27处、地面沉降1处。按照区域划分,淄川区46处,博山区21处,周村区6处,临淄区3处,桓台县1处,沂源县39处,高新区3处,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1处。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市气候总体情况一般到偏差,降水较往年多2—3成,容易诱发地质灾害。2022年我市地质灾害仍延续近年相对平稳趋势,灾害种类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为主。
(一)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趋势预测。主要发生在6—10月,主要分布在淄川区、博山区、沂源县一带,包括淄川区太河镇、西河镇、寨里镇、昆仑镇、岭子镇,博山城区西部山区、博山镇、源泉镇、池上镇,沂源县东南部的燕崖—中庄—西里—东里—张家坡一带。其中,7月底、8月初降水相对集中,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较高。
(二)采空塌陷趋势预测。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淄川区罗村镇、寨里镇、西河镇、龙泉镇、岭子镇,博山区白塔镇,沂源县鲁村镇,周村区王村镇,高新区高端装备中心金岭铁矿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商家镇等,上述地区由于地下采矿活动较多,采空塌陷过去多有发生,主要威胁地面建筑、人员及道路交通安全。
(三)地面沉降趋势预测。地面沉降分布在桓台县西北部,主要由对地下水大量开采造成地下水水位大幅度下降引起。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提升防治工作水平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建设。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逐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市、区县驻地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应急局配合)
(二)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加强综合遥感识别等先进技术应用,加快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进度,严格把控风险普查数据质量,按时提交风险普查成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三)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研判,必要时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组织群众撤离,做好应急处置。(市应急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四)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完工的项目,及时进行验收、销号、汇交地质资料,做好后期维护;正开展的项目,要加快推进;未启动的项目,要进一步加强调度协调,解决好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五)提升地质灾害预警时效。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预警体系,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
(六)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及灾情速报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启动应急救援技术响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牵头)
(七)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重点对群测群防员、社区居民、中小学师生普及防灾识灾避灾治灾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三、明确职责,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
(一)落实防治主体责任
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属地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进行防治;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防治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二)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和联动协作
1.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并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隐患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2.属地政府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防治主体,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市财政局牵头)
3.加强公路、铁路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国铁济南局淄博工务段分别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4.加强中小学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5.加大房屋建筑基础施工等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6.加强水库大坝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7.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局牵头)
8.分析研判气象信息,及时制作预警产品,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牵头)
附件:1.淄博市2022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2.淄博市2022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
附件1
淄博市2022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序号 |
区县 |
名称 |
灾害类型 |
东经 |
北纬 |
形成原因 |
威胁情况 |
处置建议 |
责任主体 |
1 |
淄川区 |
太河镇鲁子峪村崩塌 |
崩塌 |
118° 02'17″ |
36° 29'44″ |
自然因素 |
受威胁居民2户 |
工程治理 |
淄川区政府 |
2 |
西河镇东庄村崩塌 |
崩塌 |
118° 02'17″ |
36° 29'44″ |
自然因素 |
威胁1户及幸博路交通安全 |
工程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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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河镇山西村崩塌 |
崩塌 |
118° 02'38″ |
36° 29'15″ |
自然因素 |
威胁一村道及1户2人 |
工程治理 |
||
4 |
博山区 |
山头街道白杨河村崩塌 |
崩塌 |
117° 49'39" |
36° 26'51" |
自然因素 |
威胁67、202人 |
工程治理 |
博山区政府 |
5 |
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珍珠村崩塌 |
崩塌 |
118° 03'47" |
36° 23'54" |
自然因素 |
威胁8户15人,财产35万元 |
工程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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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域城镇石门村向阳洞崩塌 |
崩塌 |
118° 12'39″ |
36° 01'49″ |
自然因素 |
过往车辆周边居民6户15人 |
群测群防及专业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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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临淄区 |
马莲台山庄北不稳定边坡 |
滑坡 |
118°20'31.2" |
36°46'27.7" |
自然因素 |
3间房屋,潜在经济损失5万元 |
工程治理 |
临淄区政府 |
8 |
沂源县 |
南麻镇刘家大峪村S329滑坡 |
滑坡 |
118° 05'50″ |
36° 05'49″ |
自然因素 |
过往车辆及行人 |
巡查和群测群防 |
沂源县政府 |
9 |
织女洞 景区崩塌 |
崩塌 |
118°15'16.544" |
36°6'10.243" |
自然因素 |
威胁游客、管理人员安全 |
工程治理 |
附件2
淄博市2022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