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淄博市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淄博市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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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淄博市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根据市工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淄联办字2021〕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新实施高效审批服务模式

在全面推行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坚持结果导向、群众视角,切实从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个性化、便利度出发,探索实施“承诺即开工”“租赁即开工”等审批服务模式,努力形成“拿地即开工”“承诺即开工”“租赁即开工”等定制化审批服务模式,以满足项目企业的个性化需求。重点做好土地报批、“招拍挂”、土地合同签订、不动产权登记等工作,同步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前所有事项的审批。工程管理科、开发利用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单位配合;各区县局、分局、规划办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二、实施“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标准化试点

7月底前,完成审批流程梳理,制定各类标准规范,建立标准体系并试运行,在此基础上,开展自我评价,持续改进提升,申请中期评估;12月底前,根据中期评估意见,抓好整改完善,申请终期评估验收,全面完成国家级试点工作,实现标准化体制机制高效运行、标准化制度政策保障有力,总结试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塑造可复制推广的审批服务淄博样板。(行政许可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单位配合;各区县局、分局、规划办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推行“项目管家”式服务

根据市、区县联审办统一部署组织齐好办项目管家、业务骨干组成 VIP 服务团队,根据项目企业个性化需求,为企业提供从企业开办到项目审批全链条专业化管家式服务对简单事项“一对一”服务,项目管家“即帮即办”对复杂事项,实行审批服务窗口前移,到企业一线“零距离”上门提供专业化精准服务对重大疑难问题,实行顶格协调,联动解决企业在企业开办、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点问题。实现全链条服务项目企业。(行政许可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单位配合;各区县局、分局、规划办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四、创新实施投资项目“联合验收”

配合牵头部门,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申报、资料审核、现场验收、出具验收结论意见、档案收集流程。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积极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工程管理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单位配合;各区县局、分局、规划办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五、健全政务服务与市政公用服务联动机制

结合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投资项目联审程序,提前介入服务,积极推进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对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审批时间控制在 2个工作日以内。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附属小型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接入工程外线简免审批手续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程管理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单位配合;各区县局、分局、规划办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六、优化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机制

指导区县和园区管理机构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工作,积极推进区域化评估评审扩大覆盖面和事项内容,进一步完善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机制,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实行告知承诺制。功能园区实施区域化评估评审之后,进入该功能园区的单体项目,可不再单独进行或简化有关评估评审,由申请人依据审批条件书面承诺,并凭承诺书完成其他审批手续,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有关评估评审。真正实现成果可用、环节可减、时限可压、成本可降的目标。(防灾减灾工作科、地质勘查储量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单位配合;各区县局、分局、规划办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七、提升“标准地”出让工作标准

在深化实施区域化评估评审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各区县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发〔2020〕6号)和《关于印发〈市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淄自然规划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确保从2021年起,重点区域内“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单位配合;各区县局、分局、规划办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八、完善“先建后验”工作机制

持续深化推进“先建后验”改革,健全完善相关办事指南、承诺事项清单、服务监管办法等配套制度,构建工作体系,推进改革在全市面上推广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信用评价应用,对严重失信的企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着力构建“事前指导服务、全程帮办代办、事中事后监管、失信联合惩戒”的运行机制,保障改革措施有效运行。(行政许可科牵头,政策法规科和有关业务科室、单位配合;各区县局、分局、规划办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九、优化提升中介服务水平

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作为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有关科室、单位要公开服务指南,完善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收费和承诺时限。持续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进驻网上中介超市。(行政许可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单位配合;各区县局、分局、规划办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十、规范投资项目视频联审工作

首席代表要按时参加联审会议,签署意见一经联审会确认不得随意更改。有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借助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智慧审批服务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受理、在线审批、在线审评,进一步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率。行政许可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单位配合;各区县局、分局、规划办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十一、持续完善工作创新推进机制

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继续将“1+N”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事项纳入2021年对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的考核。加强工作调度、总结,加大对工作创新的考核力度。有关科室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形成创新亮点工作,在面上营造多点开花的良好氛围和局面。(人事科、行政许可科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