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破解企业土地合宗不动产登记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拟定了《关于合宗土地确定出让年限的实施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7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zbgtjlyk@zb.shandong.cn。
附件:《关于合宗土地确定出让年限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9日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关于合宗土地确定出让年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局(分局)、各规划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合宗土地确定出让年限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 贯彻落实。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9日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合宗土地确定出让年限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破解企业土地合宗不动产登记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研究制定了合宗土地确定出让年限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本意见适用于相邻两宗或多宗相同规划用途宗地的合宗。
2.除住宅小区之外,本意见不适用混合用途和多规划用途的宗地合宗。
3.已到期的宗地申请合宗的,需先完成土地续期审批手续并完成不动产登记。
二、办理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宗由土地使用权权利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选择以下任一种办理方式:
1、按合宗前最早到期宗地的土地出让年限起算时间作为合宗土地的出让年限起算时间。
2、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对短年期的宗地补缴土地出让金至高年期后,调整土地出让年限起算时间。
3、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宗地合宗后起算时间。
三、加权平均法的计算方式
以区县局、分局受理时点为加权平均法的计算时点(T0),宗地面积以证载面积为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假设有n个用地合宗为一宗用地,宗地面积分别为S1,S2,…,Sn,面积占比为A1=S1÷(S1+S2,…+Sn),各用地所占的比例分别为A1,A2,…,An(A1+A2+…+An=100%),各用地的土地出让年限为t1,t2,…,tn(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剩余的土地出让年限分别为T1,T2,…,Tn。相关计算公示如下:
1.合宗后剩余的土地出让年限为:
T=A1T1+A2T2+…+ AnTn
2.合宗后的土地出让年限为:
t=A1t1+A2t2+…+ Antn
3.合宗后起计时点距现计算时点的时间差为:
△T=t-T
4.合宗后的起计时点为:
T(起计)=T0-△T
5.合宗后的终止时点为:
T(终止)=T0+T
四、其他事项
1.同规划用途的土地合宗不涉及土地出让金缴纳的,由区县局、分局组织许可、用地、确权、规划等科室经会审后形成书面意见,并明确剩余年限,以此作为不动产变更登记的依据。
2.申请以加权平均方式办理合宗登记的,由区县局、分局按照本意见组织许可、用地、确权、规划等科室经会审后形成书面意见,明确剩余年限及土地使用权起止日期,作为不动产变更登记的依据。加权平均法计算土地出让剩余年限时一年按365天计,每年2月按28天计,不足1天的登记时按1天计算。
3.土地续期的,还需满足不超最高法定年期政策。
4.本意见出台前,已完成合宗登记的,不适用本意见。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本意见在执行过程中遇有与上级出台的新政策规定不一致,按上级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按照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执行。
本意见由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5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日。
备注:
1.一年按365天计,每年2月按28天计。
2.年月日换算为年的方式:举例2025年3月10日,3月10日等于69天(1月31天+2月28天+3月10天),0.1882=69÷365,综上2025年3月10日为2025.1882年。
3.年换算为年月日的方式: 举例2025.1882年,换算年为2025年,换算月日为0.1882×365=69天,即3月10日。
一、文件的起草背景是?
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破解企业土地合宗不动产登记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拟定了《关于合宗土地确定出让年限的实施意见》。
二、《意见》的制定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不动产登记规程》
5.《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
7.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综合类)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215号)
8.《淄博市关于规范不动产登记中宗地分割合并有关问题的通知》(淄自然规〔2020〕3号)
三、合宗土地确定出让年限的办理方式是?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宗由土地使用权权利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选择以下任一种办理方式:
1、按合宗前最早到期宗地的土地出让年限起算时间作为合宗土地的出让年限起算时间。
2、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对短年期的宗地补缴土地出让金至高年期后,调整土地出让年限起算时间。
3、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宗地合宗后起算时间。
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破解企业土地合宗不动产登记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拟定了《关于合宗土地确定出让年限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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