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满足人民群众迫切需求,现将淄博市“带押过户”服务的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名录(第一批)予以公告。
其他金融机构待具备条件后,会及时在公众号公布。
特此公告!
3.15淄博市“带押过户”服务的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名录(第一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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